相關入學政策與生源類型
1、“戶籍和房產一致”的子女入學。只有戶口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泰城暨泰山區轄區內派出所并在轄區內居住(以戶口簿和監護人房產證為主要依據)的適齡兒童、少年,才屬于劃片招生范圍。經過審查屬實的,方可在學區內學校就讀(此類生源為A類生源)。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本著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接收在戶籍地不具備就讀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填寫《泰山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申請表》,在居住地學校公布的招生時間內到學校報名并審驗材料。若居住地學區學校沒有接收能力的,由區教育局協調安排到其他有接受能力的公辦學校就讀,享受與本區學生同等待遇。根據《省中小學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確因學位限制無法在我區就讀的隨遷子女,需要回流出地就學。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時參照《泰安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應提交如下材料:(1)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同意外出就讀證明。(2)長期居住證或暫住證(在有效期內)。(3)戶口簿。(4)房產證或經家訪屬實的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及其它實際入住的印證材料。(5)外來人員務工就業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勞動部門備案)及在我區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一年以上)。(6)社區出具的隨遷子女隨持有居住證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滿半年以上的證明(此類生源為B類生源)。
3、外來經商人員子女入學。外來經商人員子女確需在本區學校就讀的,可填寫《泰山區經商人員子女入學申請表》,在居住地學校公布的招生時間內到學校報名并審驗材料。居住地學區學校沒有接收能力的,由區教育局協調安排到其他有接受能力的公辦學校就讀。
外來經商人員子女入學時參照《泰安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應提交如下材料:(1)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同意外出就讀證明。(2)長期居住證或暫住證(在有效期內)。(3)戶口簿。(4)房產證或經家訪屬實的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及其它實際入住的印證材料。(5)個體營業執照、相關票證及在我區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一年以上)。(6)社區出具的隨遷子女隨持有居住證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滿半年以上的證明(此類生源為C類生源)。
4、外來客商子女入學。按照《關于印發<外來客商子女入學的有關規定>的通知》(泰教發〔2003〕42號)文件要求,在泰城暨泰山區轄區內的“客商”子女入學,需持“客商證”及發證主管部門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到區教育局基教科報名,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相關學校就讀(此類生源為D類生源)。
5、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入學。按照《義務教育法》、《山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辦理。駐泰山區部隊現役軍人適齡子女申請在泰城暨泰山區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由家長持現役部隊政治處開具的證明、現役軍人身份證明到申請就讀學校領取并填寫《駐泰山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情況登記表》,由現役軍人所在單位、現役軍人所屬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泰安軍分區填寫意見并蓋章后將表格交申請就讀學校,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由學校審核屬實后根據文件要求接收入學(此類生源為E類生源)。學區內的現役軍人子女也可按學區內生源提供材料審核和錄取。
6、部隊轉業軍人子女入學。2015年當年轉業未安置就業的部隊轉業軍人子女,持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民政局介紹信、戶口簿、軍轉證明、所在單位證明和現住址證明(房產證或合法租房證明)等材料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實后,按其現實際住址本著相對就近的原則安排入學(此類生源為F類生源)。
7、調動遷入泰城人員子女入學。隨父母工作調動遷入泰城、戶口遷入泰城暨泰山區的小學畢業生入學,監護人可持小學義務教育證書、學籍證明、戶口簿、父母調令、父母所在單位證明和其現房產證或合法住址證明等有關材料到區教育局報名, 經審查合格后, 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相關學校入學(此類生源為G類生源)。
8、城區三代同住子女入學。城區三代同住系指適齡兒童、少年隨確無住房的父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長期同住,而且三代的戶籍在同一戶口簿的情況。符合三代同住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經學校查證屬實的,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按學區內生源予以接收(此類生源為H類生源)。經查證,父母有房產或存在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按非誠信生源處理。
9、利于監管陪護的生源入學。學生在校期間,學校要監管到位;學生在校外期間,家長要監護到位。對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工作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學區內有房產并有監護能力的生源,若學校在接收完學區內適齡少年兒童等符合就讀條件的生源后仍有接收能力的,經適齡少年兒童申請、學校研究同意可適當接收部分此類生源就讀,但需征得原學區學校同意。此類生源不得認定為學區內生源,就讀初中的學生升高中時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標生資格。嚴禁招收遠距離就讀、校外時間法定監護人無陪護能力的學生,更不允許借機招收不符合招生政策的生源(此類生源為I類生源)。
10、有合法房產的非泰山區生源就讀問題。非泰山區戶籍的適齡少年兒童,應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在泰城暨泰山區擁有合法房產并隨父母實際居住的非泰山區戶籍適齡少年兒童,若確需在我區就讀,需于8月10日前將戶口遷至泰山區轄區內派出所。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戶口遷移并符合劃片招生要求的可到學區內學校就讀。若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戶口遷移,又確需在我區就讀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相關學校。同時需提供如下證明材料:(1)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同意外出就讀證明。(2)長期居住證或暫住證(在有效期內)。(3)戶口簿。(4)房產證及實際入住的印證材料(此類生源為J類生源)。
11、繼續堅持房產年限要求。自起劃片招生已實行對房產的年限要求,泰城暨泰山區各中小學要繼續建立劃片招生入學新生數據庫,每套房產(地址)原則上小學每五年、初中每四年只享有一次劃片招生機會(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監護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關證明)。
12、房產住址特殊情況確認問題。(1)因城區舊村(社區)改造,屬原址原建或異地遷建的,按舊村(社區)改造規劃建設協議辦理。(2)因房產抵押貸款而無法提供房產證原件的,報名時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開具的房屋產權證明(也可在房產證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者提供加蓋銀行抵押貸款章的房產證復印件。(3)房屋現已居住但還沒辦理房產證的,報名時需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原始發票、房屋質量保證書及其他印證資料。(4)審核材料時監護人出示的房屋產權證須為100%產權。一處房產有兩個以上子女繼承或多人共有的,不能享受學區內生源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