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改革最新消息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7日對外發布《廣州法院的司法改革(1949-2016)》白皮書。廣州市中院副院長舒揚透露,廣州市兩級法院法官將于本月28日參加法官員額制遴選考試,根據測算的員額指標,將有323名法官面臨分流。
在廣州兩級法院員額制改革即將落地的前夕,昨日,廣州中院發布該院自1949年建院以來的首份司法改革白皮書。白皮書梳理統計了1949年至間,廣州兩級法院在4個歷史時期的重大改革舉措。
廣州中院副院長舒揚表示,作為第二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法院,廣州中院對建院以來的司法改革進行全面的梳理總結,將可助推改革試點,在新一輪的司法改革進入深水區時發布這份白皮書,意義非凡。
四個歷史階段
白皮書披露,廣州中院于1949年11月1日建院,60多年來,廣州法院的司法改革經歷了四個不同歷史階段。
第一階段為1949年至1965年,通過啟動司法改革,建立基礎司法制度,助力穩定和鞏固新政權階段。
第二階段為1966年至1976年,司法改革停滯階段。
第三階段為1977年至2011年,有序推進司法改革并取得階段性成效階段。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改革開放,司法改革也有序推進。20世紀80年代,廣州法院開始探索審判方式改革和司法職業化改革。從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實施第一個《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開始,廣州法院正式踏入了全國統一部署和組織實施的大規模司法改革之路。
第四階段為2012年至今,司法改革全面深化、縱深發展的突破性階段。廣州法院積極推進了包括審判權運行機制、司法責任制、人員分類管理、審判管理工作機制、法院人員職業保障、人財物由省統管和司法公開等各項改革。
新一輪司法改革
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來的新一輪司法改革,與歷次司法改革有著怎樣的傳承,又有著怎樣的不同?
廣州中院副院長舒揚對此深有感觸。他說,過去有些司法改革受歷史條件限制,明顯還不夠從容,“有時候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社會有強烈需求了,才出臺某一方面的‘供給’。”
舒揚說,新一輪的司法改革是在幾十年原有資源的基礎上,“進行的一次本質性的超越”。此次改革涉及的四大內容,涉及司法體制的總體性、系統性、基礎性、決定性都非常明顯。
舒揚認為,這是一次深層次的改革,這次改革與國家其他多項改革進入深水區是聯動的,“大膽推進并堅持下去,司法面貌會有一種讓人門庭一新的感覺”。
屢屢擔當試驗田
據白皮書統計,自1977年以來,廣州法院有30多項改革走在全國前列。如何評價廣州法院60多年的改革中對中國司法改革的影響和作用?
舒揚分析,廣州是中國的南大門,有毗鄰港澳、連結內外的區位優勢。廣州法院的頻頻改革創新,從某種意義上說是由其地緣優勢和人文社會實情決定的。“它和內地的法院相比略先的是,總能承接一些國家下達的任務。”舒揚稱,毗鄰港澳,讓廣州法院總能很好地吸收一些新鮮熱辣的經驗。歷次改革生成了好的基礎,也讓最高法院往往把一些試水改革的任務先放在廣州法院,形成經驗以后再復制推廣。
舒揚也認為,廣州法院素有改革的傳統和熱情,也有歷史擔當。“改革是要冒風險的,也有可能改錯。改革還要付出額外的努力和成本。”舒揚稱,廣州地方黨委和政府歷來都非常重視和支持改革,有些時候“你不改都不行”。廣州比內地城市對法治有更高、更早的要求,為了治理好這座城市,政府部門也希望通過改革來獲得解決問題的方法。
白皮書還展望了接下來的改革任務,提出了包括推進司法改革試點工作、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執行體制機制改革、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等七個方面29項重點改革任務。
法官隊伍
2002年起大規模招收研究生學歷畢業生
白皮書內容顯示,上世紀80年代以來,廣州法官的選任條件不斷提高,選拔方式和標準也一直在改革。
最早是從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干部、職工中選任,并把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員統一稱為“法院干警”;后來,通過夜大、在職培訓等形式,提高相關人員專業水平。
1982年,廣州中院首次從北京大學等高等院校招錄法律本科畢業生。1993年,廣州中院不再招收本科以下學歷干部。2002年,廣州中院開始大規模招收研究生學歷畢業生,后來還要求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
今年5月下旬,廣州法官入額考試即將舉行,法官再次面臨“精選”。據悉,廣州中院此次入額考試的報名條件是從事審判或其他法律工作滿6年。今后,中級法院以上的法官將主要從下級法院選拔,以及從律師、法律學者等社會精英中選任,法官隊伍將逐步邁向精英化之路。
審判組織
全國首家自貿區法院在廣州
在廣州法院成立初期,為方便、快捷地解決糾紛,廣州市政府成立廣州市人民法庭,在各縣和郊區成立分庭。此外,部分基層法院在上世紀90年代先后成立了小額錢債法庭,廣州中院和部分基層法院還設有公路、水政、城市建設和管理、交通事故等巡回法庭。
1979年5月,廣州中院在全國率先實行民事、經濟審判分立,設立經濟庭,受理經濟糾紛案件。后隨著執行案件增多,法官自審自執的弊端出現。1983年5月,廣州在全國率先實行審執分立,設立了執行庭。
隨著民告官案件增多,1987年6月,廣州中院設立行政審判庭,試點審理行政案件。1990年10月1日,《行政訴訟法》正式施行,廣州中院在全國率先全面受理行政案件。
1991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未成年人保護法》,廣州兩級法院在青少年犯罪合議庭的基礎上,成立少年法庭。
1994年9月,為了加強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力度,廣州中院在全國首批設立知識產權審判庭。近幾年來,廣州中院還設有醫療糾紛、勞動爭議、電子商務、破產、環境資源保護等多個專業合議庭,專業法官的分工越來越精細化。12月16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成立。
1月1日起,廣州地區的行政案件改由廣州鐵路兩級法院集中管轄。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12月30日,南沙自貿區法院掛牌,成為全國首家自貿區法院。
審判機制
率先試點六類案件輕刑快審
廣州中院成立之初年均受理案件即過萬件,到1998年突破10萬件,2012年突破20萬件,2015年突破30萬件,案多人少矛盾一直比較突出。所以廣州法院的改革,首要目標就是如何保障法官高效地審理案件。
在刑事審判中,為提高辦案質效,有效統一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現象的發生,廣州的量刑規范化改革應運而生。
刑事案件速裁機制是廣州法院在刑事審判改革方面的另一成果。2013年底,廣州法院率先在危險駕駛、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六類案件中開展輕刑快審試點。,全國人大常委會指定廣州等18個城市作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城市。試點以來,廣州地區速裁案件占同期普通刑事案件的比例高出全國四個百分點,審結速裁案件數居全國18個試點城市首位。
面對數量更多的民事案件,2011年5月,廣州番禺區法院進行小額速裁機制試點。2012年5月20日起,在全市基層法院推行民事小額速裁機制試點。
高效與公正不可偏廢。廣州中院提出“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的思路,打造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信息三大公開平臺,建設“陽光法院”。
此外,為擴大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廣州中院不斷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保障社會公眾依法直接參與和監督司法。2005年,廣州市兩級法院選任第一批人民陪審員共236名。次年,選任第二批人民陪審員共167名。10月,全市法院根據最高法院提出的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共增選人民陪審員1804名。
存檔
廣州法院司法改革四個階段
第1階段
1949年至1965年,通過啟動司法改革,建立基礎司法制度,助力穩定和鞏固新政權階段。
第2階段1966年至1976年,司法改革停滯階段。
第3階段
1977年至2011年,有序推進司法改革并取得階段性成效階段。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改革開放,司法改革也有序推進。20世紀80年代,廣州法院開始探索審判方式改革和司法職業化改革。
第4階段
2012年至今,司法改革全面深化、縱深發展的突破性階段。廣州法院積極推進了包括審判權運行機制、司法責任制、人員分類管理、審判管理工作機制、法院人員職業保障、人財物由省統管和司法公開等各項改革。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7日對外發布《廣州法院的司法改革(1949-2016)》白皮書。廣州市中院副院長舒揚透露,廣州市兩級法院法官將于本月28日參加法官員額制遴選考試,根據測算的員額指標,將有323名法官面臨分流。3月,中央部署開展司法體制改革四項試點工作,廣東被確定為首批試點省份之一。其中,深圳、汕頭、佛山、茂名的法院檢察院被列為廣東首批司法改革試點單位,廣州的法院檢察院2015年底被納入第二批試點。根據中央要求,廣東要將法官、檢察官員額縮小至政法專項編制的39%。廣東制定全省法官檢察官員額測算和分配方案時,明確了“以辦案數為主要依據、向基層傾斜”等分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