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法妞網友咨詢:
最低工資包含加班費嗎?
李俊明律師解答:
不可以。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加班費是延長工作時間報酬,不可以計入最低工資。
李俊明律師補充:
根據勞動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以上規定中,并未明確最低工資是否包括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對于最低工資含不含社保、住房公積金,需要視各省市最低工資的具體規定而定
就算是由于員工績效或能力不佳造成了績效工資缺口甚至變成零,也不得低于這個界限,而用人單位這樣做是違法的,所以績效工資不在最低工資標準內。年終獎大多由用人單位根據經營狀況確定,也并非所有勞動者可以享受,具有很大不確定性,因此不應計入最低工資計算范圍。優秀員工獎等獎金是屬于為特定目的和事項發放的獎勵,具有臨時性、一次性等特點,因此不應納入最低工資計算范圍。
李律師結語:綜上所述,用人單位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后,支付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