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單位、中央及省屬駐懷企業:
根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湖南省2015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66)號精神,經懷化市人民政府同意,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對我市2015年1 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具體執行標準如下:
一、全日制勞動者每月最低工資標準
執行標準 | 執行區域 |
1130元/月 | 市直、鶴城區、中方縣 |
1030元/月 | 沅陵、辰溪、溆浦、麻陽、新晃、芷江縣、洪江市、洪江區、會同、靖州、通道縣 |
二、非全日制勞動者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執行標準 | 執行區域 |
11.4元/小時 | 市直、鶴城區、中方縣 |
10.7元/小時 | 沅陵、辰溪、溆浦、麻陽、新晃、芷江縣、洪江市、洪江區、會同、靖州、通道縣 |
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
懷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