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自查報告
按照市區計生委要求,10月19日計生委在全區啟動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貫徹落實自查活動。為了切實完成好此次自查活動,我鎮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回顧、總結過去幾年來的流動人口工作情況,對規章制度執行情況、便民措施落實情況、合法權益維護情況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總體評價
截止到2013年10月份,我鎮共有流動人口3200人,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齡婦女為1500人。為流出已婚育齡婦女發放婚育證明1488本。發證率達99.2%。流出已婚育齡婦女實施避孕節育1430人,占流出已婚育齡婦女的95.33%。
自《條例》頒布實施以來,我鎮計生辦及各相關部門完善管理機制、強化責任落實、加大服務力度,以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為宗旨,初步形成了"政府牽頭、部門聯動、政策推動、群眾參與、居民自治"的工作格局。
1.領導重視,服務管理機制日趨健全。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內容納入本鎮"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并在各村配備流動人口計生管理人員。為流動人口計生管理工作的扎實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2.廣泛宣傳,輿論導向逐步轉變。在深入開展《條例》宣傳月、培訓班等活動的基礎上,我鎮計生辦抓住春節、農忙等返鄉高峰期,采取發放慰問信、廣場咨詢、知識競猜、等形式,開展面對面的法律、生殖健康知識咨詢和《條例》的宣傳活動,對《條例》進行了全方位、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自《條例》頒布以來,全鎮累計開展各種形式的活動6場,發放宣傳資料7000余份,使流動人口對《條例》規定的計劃生育權利和義務有了深刻的認識和了解,為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
3.我鎮嚴格禁止要求已婚育齡婦女返鄉孕檢,郵寄避孕節育報告單。據統計,落實率為100%。截止到9月底,我鎮充分利用PADIS全國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平臺建立已婚育齡婦女檔案1500條,協查反饋1200條流動人口婚育信息,基本健全了全鎮流出已婚育齡婦女信息庫。從2013年1-8月份PADIS報表來看,通過信息平臺提交、反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率達到90%,重點信息通報率、接收率均達80%。PADIS平臺的有效應用極大的方便和簡化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理、生育證明辦理等事宜的辦理手續,實現了流動人口信息化管理,切實提高了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水平。
4.以人為本,簡化辦事程序。免費為流出人口發放《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逐項落實流出人口及其家庭應該享有的獎勵優惠政策。對于涉及流動人口隱私的相關信息做到了嚴格保密
二、《條例》貫徹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鎮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依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隨著我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全面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所面臨的矛盾、困難和問題將越發突出,主要表現在:
1.流動人口流動頻繁,服務和管理有難度。我鎮是農業重鎮,外出務工人口流動相對頻繁,鎮村兩級計生管理員服務和管理的難度較大,行政成本較高。
2.流動人口主觀配合不力,增加了管理和服務的難度。雖然我鎮不斷加大宣傳投入和力度,但是由于流出人口多,返鄉時節少,造成宣傳覆蓋面窄,部分流動人口還是缺乏對《條例》和其他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了解,流出時不能主動到計生辦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流入到當地計生部門時也不主動提交自己的婚育證明情況,無形中脫離了計生部門的管理和服務。從而導致其不能及時辦理服務證,既給自己造成了損失,又增加了計生部門的工作難度。
3.共管部門協作力度較差,信息共享程度低。《條例》規定公安、工商、民政、衛生等部門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共管部門。實際工作中,由于具體工作人員和流動人口溝通較少,雙方缺乏信任,導致各部門掌握的婚育信息少,不能充分發揮共管部門的"共管"作用。從信息化協作來看,婚姻登記、分娩、學生入學、戶籍管理登記等都沒有實現全旗聯網,各部門信息不能真正實現互通互享。
三、改進工作的建議
1.繼續加大宣傳力度,努力擴大宣傳覆蓋面。要在之前的宣傳基礎上,繼續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宣傳覆蓋面,使大部分流動人口轉變觀念,主動與計生部門聯系,主動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使其切實從主觀上意識到怎樣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2.實現信息共享,構建數字工作平臺。要和共管部門加強信息協作,共同構建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信息平臺,使各部門間實現流動人口信息共享,更好地為流動人口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