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兩面人自查報告一
當前黨和政府全力反腐的決心和行動證明,清除“兩面人”干部不是問題。但問題在于,清除之前必須先識別。
識別“兩面人”干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如有些人所說,現在一些干部非常善于“表演”:在臺上、會議上,他們大講特講反腐敗的重要意義,而在臺下、會后則大行腐敗之事。這些人講起制度的重要,說得頭頭是道,而在背后則大搞特權。這些人在大眾面前“一臉嚴肅,正襟危坐”,而在人后則是另外一副模樣。
然而,識別之難的根本并不在于“兩面人”干部善于表演。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有足夠多的機會接觸,一個干部再善于表演也騙不了群眾。問題在于,很多干部尤其是級別高一點的干部,群眾除了通過媒體了解外,其余的時候根本見不著。群眾所能看到的,絕大部分只是媒體上報道的講話開會視察,至于這之外還有些什么,群眾完全無從得知,識別也無從談起。
如果說靠群眾識別“兩面人”干部有一定的客觀困難,那么這些干部的同僚和身邊的人應該是最好的識別者。除了極少數人能長期“潛伏”外,真正能干了事而完全不被人所知的恐怕很少。但是,我們往往發現,一些“兩面人”干部一“表演”就是幾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周圍的人竟然沒有一個看出來?這恐怕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在有些情況下,群眾知道了某些“兩面人”干部的真面目,他們周圍的人也掌握了很多情況。但當一些有責任感的人去上訪、去檢舉時,這些干部還是不能被“識別”,而是出現各種各樣的推脫、阻撓甚至恐嚇、打擊。于是,一些“兩面人”干部盤踞在位子上巋然不動,另一些“兩面人”干部甚至還得到提拔,步步高升。這尤其讓正義之士失望心寒。
清除“兩面人”干部是一項大工程,而識別是第一步。這需要制度作保障。進一步拉近干群距離,從而更大程度地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需要推進政務公開、預算公開、干部財產和家庭成員從業申報等制度的實施和建設。進一步推進干部群體內部的互相監督,需要設計并貫徹相應的連帶責任制度和引咎制度。進一步加快上訪舉報信息的調查確認工作,減少權力或人情的干涉,需要通過制度賦予或者確確保受訪受報部門更大的獨立自主權。只有這些制度不斷完善并執行到位,“兩面人”干部才能無藏身之處,我們才能最終清除之。
針對兩面人自查報告二
月初,中紀委網站刊文詳細披露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的案情。文章提及,王敏“臺上一套,臺下一套,說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守紀律講規矩”常掛嘴上,私底下卻瘋狂斂財,驕縱親屬子女;看紅色影片每每淚流滿面,但“第二天想做啥還做啥”,具有典型的“兩面人”特質。
可以肯定的是,在今天的官場,這樣的人不是個別,甚至也不是少數。無獨有偶,近日“畢佬爺”的事件也讓人看到了另一領域不一樣的“兩面人”形象。今天的社會誠信,其實很多時候是受了這些政治人物、公眾人物的影響。社會誠信不良,其實是政治誠信不佳的另一種表現形式。但是,在人們都對這樣的人大加撻伐之時,我卻想“替”這些人說上幾句,因為在我的眼里,他們其實未必是“最壞”的人。
在道德上,損人利己的人其實并不是真正“壞透頂”了的人,因為還有一些人常常出于某種不可告人的心理,喜歡干一些損人又不利己甚至損人害己的事情。同樣,我以為,在我們批判王敏這樣的“兩面人”的同時,其實我們還看到,有比“兩面人”更壞的人,他們寡廉鮮恥、飛揚跋扈、肆無忌憚。
那些扮演“兩面人”的人,他們所以還在表演、掩飾,至少說明他們的心底還知道哪些東西是對的,哪些東西是不對的;知道他們應該怎么做,不應該怎么做。雖然你可以說他們虛偽,但如果他們的面紗沒有被揭開,那他們完全有可能是一副光彩照人的正面形象,至少他們在形式上還在維護著所謂的正面形象。假如這個人完全沒有了起碼的是非,王敏開始肆無忌憚地斂財或者買官賣官,“畢佬爺”開始在公開場合無所顧忌地攻擊我們的領袖和軍隊,那將會是什么樣的情形呢?
我所以說這話,其實是有感于這些年來我們社會的許多不正常現象,一些本來用腳指頭都可以判斷是非的問題,在某些人那里卻完全不再是那么回事。比如大吃大喝的問題、干預司法的問題、選人用人的問題、無良專家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的問題、公眾人物利用媒體撒布不當言論的問題、媒體為吸引公眾眼球不負責任的炒作問題,等等。我想,這些人其實很難說他們對于這一切沒有起碼的是非判斷,但他們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卻能夠臉不紅、心不跳,大方坦然而且振振有詞。
“兩面人”是認識到了卻沒有做到,“知”與“行”產生的矛盾。當然,你也可以進一步上綱上線,說他們在欺騙黨、欺騙組織、欺騙公眾,但起碼他們還知道裝裝樣子、擺擺造型、作作秀。可怕的是,有少數人,他們早已經習慣于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把一些不正常的想法、看法和做法當成了合情合理、理所當然,這樣的現象恐怕更值得我們警惕,因為我們其實在很多地方許多時候已經沒有了一致的是非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