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切實抓好專項治理“微腐敗”自查自糾階段工作,全面開展自查,深入梳理查擺自身問題。下面是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自查報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微腐敗自查報告(一)
一、自查自糾時間
本次自查自糾從2017年5月15日開始,6月13日結束。
二、自查自糾范圍
各室所、各社區黨員干部及工作人員。
三、深入開展自查自糾
(一)開展全面自查。各室所、各社區黨員干部及工作人員要對照專項治理重點,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從思想根源、廉政勤政、黨性作風、遵紀守法、履職盡責、工作實效等方面,全面開展自查,深入梳理查擺自身問題,剖析問題癥結,分別形成《基層單位“微腐敗”問題自查報告》和《基層干部“微腐敗”問題個人自查報告》。《基層單位自查報告》由基層黨組織負責起草,《自查報告》要堅持問題導向,見人見事,力求問題梳理不走形式、真實準確。
(二)收集群眾意見。各室所、各社區要積極組織群眾及服務對象召開懇談會和碰頭會,圍繞“服務對象關切點、干部群眾關注點、工作持續改進點、違紀問題易發點”等重點,積極開展問作風、問訴求、問癥結、問線索“四問”工作,認真誠懇聽取收集服務對象與群眾的相關意見和建議。建立問題臺賬,形成《群眾及服務對象意見建議清單》,用以指導、推動、檢驗自查自糾工作。
(三)強化問題點評。鎮黨委、各室所、社區要分類組織召開查擺問題點評會,通過群眾提、聯系社區領導點、互相幫、集體議等方式,對基層干部個人自查情況進行深度點評。點評要直面問題,直面事實,直面群眾利益,查擺身邊干部存在的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點評后,要針對每位基層干部形成《基層干部自查情況點評表》,如實登記點評情況。
(四)深入自查剖析。各室所、各社區黨員干部及工作人員要根據點評情況,深入開展“微腐敗”問題自查梳理,進一步完善《基層單位“微腐敗”問題自查報告》和《基層干部“微腐敗”問題個人自查報告》。《基層單位自查報告》要經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審簽,《基層干部自查報告》由聯系社區領導或分管領導審簽。對自查不嚴不實的基層干部,要堅決“回爐”再查。對主動查擺、找出問題的單位和個人,可視情節輕重,減輕或免予處理。
(五)堅持“走出去、請進來”。各科室、各社區要組織開展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通過壩壩會、鄉村夜話、入戶攀談等方式,傾聽群眾心聲,了解群眾訴求,掌握問題線索。在查擺問題中,要加強對外協調聯動,將個人自查情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公示。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充分發揮基層自治組織、社會監督作用,積極引入外部監督力量,強化對基層干部存在“微腐敗”問題的發現、收集。
四、采取有效措施梳理排查“微腐敗”問題
(一)抓好信訪問題“清倉起底”。鎮紀委要對至今所有涉及“微腐敗”已辦結信訪件和正在辦理信訪件的集中梳理、排查,逐一開展問題查找整改工作,并及時受理處置專項治理中的群眾信訪舉報,對查找發現問題和專項治理期間受理的“微腐敗”信訪問題,建立“微腐敗”信訪問題清單,實施“銷號”管理,逐一登記、逐一排查、逐一處理。同時,要強化信訪受理和上級轉(交)“微腐敗”信訪問題的處理速度和查辦力度。
(二)加強明察暗訪。鎮紀委要將明察暗訪貫穿整個專項治理工作全過程,隨機對“微腐敗”問題開展明察暗訪,同時要建立明察暗訪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將發現、查處的“微腐敗”案件情況向市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
(三)注重民意調查。各室所、社區要將社情民意作為自查自糾專項治理的工作標準,利用現有工作抓手和載體,制作民意調查問卷,網上評議、電話訪問等方式,廣泛征詢各個層面,各個領域干部群眾,服務對象以及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對專項治理工作的評價評議,收集第一手“微腐敗”問題資料,為更加深入推進專項治理工作夯實民意基礎。
(四)暢通信訪渠道。鎮紀委要充分利用市長信箱、“廉潔都江堰”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網絡舉報平臺、以及成都市信訪舉報電話“12388”、成都市市長公公開電話“12345”和我市市長公開電話87132345、市紀委87131993、鎮紀委87213301舉報電話及時受理群眾信訪舉報;各社區要在醒目位置設立專項治理“微腐敗”意見箱,公布“微腐敗”問題舉報電話,及時受理和處置群眾信訪舉報。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各種載體,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宣傳,增強群眾知曉度,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微腐敗”監督。
微腐敗自查報告(二)
根據縣教體局監察室會議精神,城關鎮中心學校高度重視,進一步健全制度,嚴格督促檢查進一步強化問責,努力解決黨員干部隊伍中作風不實、紀律不嚴、精神不振、為政不勤、執勤不廉等突出問題,努力實現全校上下工作作風明顯改進、服務水平明顯提升,辦事效率明顯提高。特報告如下:
一、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
中心校多次召開中小學校長會,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班子成員深刻認識開展紀律作風建設的極端重要性,把加強作風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領導帶頭示范起好表率作用,從而促進干部職工轉變作風,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工作。鎮中心校校長孫鵬同志切實擔負黨風廉政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細化工作措施;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嚴格落實“一崗雙責”要求,對職責范圍內的作風建設專項督查工作起好主要領導責任;監察專干明確職責定位,聚焦作風建設中心任務,從根本上把監督責任履行好。從而確保了作風建設督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二、健全各項制度,用制度科學管理
中心學校在認真總結過去的制度基礎上,結合各學校實際,健全了《考勤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請銷假制度》、《政府采購制
度》、《公物管理制度》、《節假日值班制度》、《衛生制度》、《中心校校長責任追究制度》、《中小學校在職教師辦班補課及推薦教輔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規定。
三、重點整頓以下行為要求:
(一)遲到早退現象。嚴格要求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隨意脫崗、上網聊天、炒股、購物、玩游戲等。事假、病假需按規定履行請銷假手續,并扣發相應崗位津貼。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出差必須經分管校領導批準。違反請銷假制度按相關規定辦理。
(二)服從組織安排,工作積極主動。認真按照規定的程序、標準完成任務,不拖拉推諉;對集體活動和重要會議,凡要求參加的,必須參加,不得無故缺席,確保政令暢通。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增強服務意識,對上門辦事人員要熱情接待和服務,不得吃拿卡要。
(三)師德師風現象。教師不得參與有償補課辦班,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參與午托,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整頓中對違紀違規或因工作態度、工作質量造成工作失誤、群眾嚴重不滿、影響學校聲譽、帶來經濟損失的工作人員,一經核實,視情節輕重,根據有關規定予以通報批評或誡勉談話直至紀律處分,同時扣發部分乃至全部崗位津貼。
通過近兩個月的監督檢查,各學校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均有顯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