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之當革,若畏懼而不為,則失時為害。下面是小編整理提供的放管服改革自查報告范文,歡迎閱讀參考!希望大家采納!更多相關信息請關注思而學教育網的欄目!
篇一
按照市、區有關工作要求,我局對近兩年來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工作進行了梳理,主要涉及行政許可項目精簡、清理行政權責、行政處罰案件審批權下放等三個方面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行政許可項目精簡。2009年以來,我局根據區里的總體部署先后完成了兩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第一輪改革是從2009年8月開始至2009年11月結束,行政審批事項由25項減至2項,精簡比例為92%;第二輪改革是從2012年3月開始至2013年9月結束(期間新增審批事項9項),行政審批事項由18項減為7項,減少11項,精簡比例為61.11%。這兩輪改革,結合市、區兩級機構改革情況,大力精簡壓縮審批事項,完善了行政審批配套制度,規范了行政審批方式,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進了機關廉政建設。2013年10月,我局派出工作人員進駐區行政服務大廳,統一受理各項行政審批申請。(詳見附件)
(二)清理行政權責。,根據區清理行政權責和編制權責清單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啟動行政權責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權責9類,共計611項行政權責事項。其中行政許可7項,行政處罰533項,行政強制21項,行政征收1項,行政檢查23項,行政確認1項,行政指導3項,行政服務3項,其他行政權責19項。
(三)行政處罰案件審批權下放。自2007年3月1日起執法隊全面下放街道,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批權也一并下放街道,我局不再直接審批案件作出處罰決定。
經統計,我局行政處罰共立案查處2929宗,決定處罰金額1192800元;共受理戶外廣告許可182宗,許可155宗,受理垃圾轉運證46宗,許可46宗,受理林木采伐許可2宗,許可2宗;簽訂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運費8961194.88元。截止2015年4月底,我局行政處罰共立案查處992宗,決定處罰金額356000元;共受理戶外廣告許可23宗,許可22宗,受理垃圾轉運證28宗,許可28宗;簽訂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運費2999719元。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問題
(一)行政許可事項審批方面。
為提速增效,提升便民服務,我局7項行政許可的辦理時限全部進行了最大程度的壓縮,分別優化為1、5、7個工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實施的飼養犬只許可已調整為首辦負責制,作為即來即辦事項處理;2013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羅湖區城市管理局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對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依據、審批條件、申請材料、審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制定了外部審批及內部審批流程圖,明確每一個審批環節的辦理時限,使整個審批工作逐步實現規范化標準化;,為進一步規范集中審批后續工作,按照區編委文件精神,我局將7項行政許可歸口到同一科室辦理,并將科室更名為環境綜合審批與管理科。
(二)清理行政權責方面。我局結合所承擔的職能職責的實際情況,對9類行政權責611項事項分別做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議處理意見。保留事項: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9類574項權責事項。理由為:生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權責,不存在權責交叉情形,且為我局主要職責。取消事項: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深圳市市級行政執法主體變更的公告》(深法制【2009】159號)的規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擔的市政道路管理和市政道路執法職責等7項由于執法主體變更調整為其它職能部門行使。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水務行政執法權的決定》(深府【2006】114號)綜合執法部門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務執法權,相關3項水務行政處罰職責交由市、區水務行政主管部門行使。下放事項:“戶外廣告設置許可”、“垃圾清運”、“環衛設施管理”等3項部分下放街道,以便簡化程序,進一步明確事權劃分。整合事項:對涉及建設施工、燃氣、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煙花爆竹、殯葬服務、非法辦學等24項建議整合至相關主管單位行使。理由為: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事項,又非與市容管理密切相關且屬于現場易于判斷、不需要專業設備和技術檢測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項。依法不屬于《深圳經濟特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第八條規定納入綜合執法職責范圍事項。
在梳理的基礎上,我局對行政權責事項分別完善了行政權責登記表,編制了流程圖,形成一整套規范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務網上進行信息公開,方便市民查詢監督。
(三)行政處罰案件管理。近兩年來,我局進一步加強了對街道執法隊審批案件的管理工作。2013年12月26日,在《羅湖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處罰案件辦理規定(暫行)》基礎上,制定了《深圳市羅湖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執法案件辦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印發實施。《規定》對行政處罰案件的管理和審批問題作出了進一步規定,明確了除重大、復雜的案件以及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案件須報區局審查外,行政處罰案件均由街道執法隊直接作出處罰決定。同時我局還通過每季度的案卷評查,執法監察等形式對街道執法隊的辦案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
近年來開展的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部分許可事項可通過調整職能或事后監督等非行政審批方式予以規范,缺乏繼續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準運證。在審批內容方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管理部門主要審查車輛的質量和技術性能,城市管理部門主要審查車體密閉運輸性能,三者之間具有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審批內容并不復雜的情況下,當前申請人獲得城市垃圾運輸車輛準運許可需要經過三個職能部門,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請兩次年審,程序相當繁瑣。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職能由一個部門承擔的原則,城市垃圾運輸車輛準運許可項目可以調整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一負責審批的事項;二是推行全流程網上審批與部分項目的實際審批流程產生沖突。因我局的審批業務有的需要到現場勘查(如戶外廣告、林地許可)、有的需要現場審驗犬只品種(飼養犬只許可)、有的需要專業現場驗車(垃圾準運證),因此只能接受網上咨詢業務,無法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三是個別行政審批人員業務水平不高且更換頻繁。如委托各街道辦實施的飼養犬只許可,各街道辦安排的審批人員均為臨時聘用人員,并且人員處于經常更換狀態。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和建議
(一)努力推進行政權責清理工作處理意見的落實。為切實加強我區戶外廣告管理和監督,進一步明確區、街兩級對戶外廣告設置事權劃分,為市民和商家提供高效、便捷服務,根據行政權責清理工作下放事項的處理意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在各街道辦事處進行試點,將轄區內一樓門楣招牌行政許可事項委托給各街道辦理。區委區政府也高度重視該項工作,陳清常務副區長專門在羅湖區戶外廣告整治工作會議上對該項工作進行了部署。目前我局已起草了委托實施工作方案并提請區法制辦進行法制審查。
(二)進一步加強下放事權的監督檢查。定期組織開展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卷評查,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本局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與委托實施行政許可的情況,規范行政行為,切實提高辦案及審批質量與水平。督促各街道辦按要求使用行政審批和行政處罰系統,通過網上平臺監督加大監督力度,充分發揮電子監察系統的監督作用。區城管監察大隊加強對各街道執法隊日常執法行為、執法過程的監督,發現問題立即責令整改,重大問題派專人跟蹤督辦,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
篇二
根據區監察局《關于開展簡政放權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我局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關于加強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并結合我區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就我局簡政放權工作開展自查。我局簡政放權工作在有序推進中初見成效,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積極動員,統一部署。我局成立了簡政放權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盧光輝同志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具體負責落實依法行政、簡政放權的各項相關工作,各科室結合部門職能,負責本部門簡政放權事項,同時配備1名具有法學本科學歷的工作人員擔任單位法治員,在全局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專門機構負責落實,專業人員具體辦事,相關科室協同參與”的良好格局。
(二)開展清理行政權責和編制權責清單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下,我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及“三定”規定等規范性文件賦予司法行政部門的權責情況,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對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屬事業單位的行政權責進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區司法局行政權責事項清單》,就每個事項制定運行流程圖,并通過電子政務網向社會公布。力求通過清理行政職權和編制權責清單,進一步理清司法行政職能,規范權力運行,更好地履行各項職能。
(三)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結合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我局對原有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共清理出需新增、保留、修改、廢止的內部規范性文件28項,全面啟動內部事務管理制度建設工作。今年5月正式印發《區司法局內部管理制度匯編》,發放到每個干部職工手里,要求大家要明確崗位職責、依法依規辦事。
(四)加強權力風險防控及內控機制建設。根據《區司法局關于開展規范權力配置和運行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方案》,以查找崗位風險、工作流程風險、單位風險為突破口,按照規定的自查他查、“五查五看”要求,對照程序、環節、要素逐一查找,并及時進行公示。重點圍繞固定資產的管理、處置、使用,履行區委區政府分工工作,干部選拔任用,大額經費開支,大宗物品采購等方面,從領導班子、科室、干部職工個人三個層面查找存在或潛在的廉政風險點。讓每一位干部根據自己所在的工作崗位,采取自查為主、互查為輔的方式,全面客觀的分析各查找日常工作中潛在的工作責任風險,了解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將要承擔行政責任和紀律法規責任。通過自身找、相互幫、領導提、集中評、組織審的方式,對查找出的風險點進行收集整理、公示、征求意見,從上而下和從下而上反復討論研究,最后形成統一標準。經過排查,共查找出13個廉政風險點,并制定了職權目錄、廉政風險等級目錄、權力運行流程圖及防控圖,通過明晰權力運行程序、強化制約措施、落實崗位責任,為實現規范權力運作、形成內生制約力、促進各部門由被動監督向主動防控轉變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通過簡政放權,明確“權責清單”,減少了環節,提高了效率,規范了運行,方便了群眾,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辦事流程更加規范透明。全區司法行政工作部門與市主管部門積極銜接,明確下放事項,設置公示欄,公布事項辦理流程,實現“陽光政務”,透明操作,便于監督。二是群眾得到更多實惠。按照精簡高效、方便群眾的原則,合理縮短審批時限,為群眾節約了大量時間,也節省了辦理成本。三是工作作風得到有效轉變。通過簡化辦事程序,創新工作方式,積極開展預約服務、上門服務、以及網上辦事等活動,有效增強了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文明意識和效率意識,“臉難看、門難進、事難辦”的現象明顯得到減少,切實方便了廣大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