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確保全省黨員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同志為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中央權威,確保政令暢通,省委要求,全省黨員干部必須做到“十嚴禁”。
一、嚴禁發表同中央決定不一致的言論。
二、嚴禁散布與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不一致的意見。
三、嚴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貫徹執行中央政策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
四、嚴禁對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報告,搞“先斬后奏”、“斬而不奏”。
五、嚴禁陽奉陰違,對黨組織說假話。
六、嚴禁以任何形式泄露黨和國家秘密。
七、嚴禁制造、傳播政治謠言。
八、嚴禁購買、傳看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政治性刊物、音像制品。
九、嚴禁支持、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
十、嚴禁參加任何宗教組織、參與任何封建迷信活動。
《貴州省黨員干部作風“十不準”》
(摘自黔委廳字〔2013〕63號文件)
為進一步改進全省黨員干部作風,以好的黨風政風帶動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省委要求,全省黨員干部必須做到“十不準”。
一、不準在工作時間和會議期間打麻將。
二、不準在工作日午間和節假日值班期間飲酒。
三、不準參與考察調研地方二次宴請和收受土特產。
四、不準參與未經批準的地方論壇、節慶活動。
五、不準用公款旅游、健身、娛樂,不得涉足不健康娛樂場所。
六、不準公車私用和違規駕駛公車。
七、不準用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卡、明信片。
八、不準大搞婚喪喜慶借機斂財。
九、不準接受會員卡、購物卡、禮金或各種有價證券。
十、不準利用職務之便吃、拿、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