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專項資金自查報告范文1
按照縣局的安排,我鎮進一步開展了對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財政專項資金的清理、檢查,通過召開相關人員動員,并收集了有關資料,成立了檢查小組,重點檢查了資金的管理、使用、發放情況,現將我鎮的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對財政預算下達的專項資金的自查情況
我鎮在這段時間共收到財政預算下達的專項資金有20.55萬元,其中20xx年度共撥11.35萬元,包括基礎政權建設10萬元,設點堵疫經費1萬元,糧食直補宣傳經費0.35萬元。對基礎政權建設資金主要用于我鎮新建政務公開欄3個(2個是磚墻結構,1個是鋁合金結構)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設;設點堵疫經費1萬元,當年實際支出0.65萬元,當年結余0.35萬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設點堵住生豬口蹄疫病的勞務務工、電費、水費、公用費等支出,余下的 0.35萬元屬已實開支#、上面檢查的生活費未結帳部分。20xx年共收到撥款9.2萬元,包括桑樹冬管2萬元、農業專項資金5萬元、人飲困難補助資金 1.40萬元、救災資金0.8萬元,桑樹冬管資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樹冬季管理,農業專項資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農村建設,資金已撥出,未結帳。人飲困難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干旱時期解決農村飲用水困難補助。救災資金用于解決受災群眾生活困難等實際問題。
二、對中央直補及退耕還林補助資金的自查情況
我鎮共收到退耕還林補助41.40萬元,糧食直補36.28062萬元,其中20xx年17.8913萬元,20xx年18.38932萬元;糧食綜合直補13.493365萬元。這些資金都是通過XX信用社打卡直接發放給農戶手中,經自查沒有發現有問題。
三、民政專項資金
財政共收到財政專項資金31.9682萬元,其中20xx年度20.496萬元,20xx年15.4722萬元。這些資金都是通過郵政打卡發放給對象戶,資金已全部打入了對象戶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細表)。
四、存在的問題及措施
1、對專項資金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在這一期間我鎮雖加強了對專項資金的管理,但對專款專用發放及時還存在小部分差距,導致了年終為保穩定挪用了專項資金1.55萬元(屬基礎政權建設資金),對這部分資金我們會及時地歸帳投入專項工程中。
2、對部門、單位配合有待進一步加強,我鎮民政專項資金全額到款后是全部劃給郵政代發,但郵政在發放民政專項資金時偶爾出現有推卸責任,發放不及時的現象,導致了部分上訪的現象。為避免再出現這一現象,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對部門、單位的協調配合。
財政專項資金自查報告范文2
根據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xx年省級財政專項資金檢查的通知》(下簡稱《通知》)要求,我局領導高度重視,即安排相關業務工作人員對我局責任范圍內20xx年度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情況進行對照檢查,形成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局20xx年度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及使用的總體情況
20xx年度,我區水利方面下達及使用的省級財政專項資金主要有3項,分別為強臺風“尤特”救災復產省級補助資金20萬元、20xx年白蟻防治及灌溉實驗省級專項資金7萬元、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省級補助資金(第二批)174萬元,共計197萬元。其中強臺風“尤特”救災復產省級補助資金20萬元有6萬元用于惠陽區沙田鎮鶴山村下樓陂頭重建工程、14萬元用于平潭鎮坑塘口水庫溢洪道維修加固工程;20xx年白蟻防治及灌溉實驗省級專項資金7萬元全部用于惠陽區永良堤圍20xx年度省級專項補助白蟻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省級補助資金(第二批)174萬元全部用于我區20xx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體制改革中社保人員所欠保費的繳納。
上述各專項資金的撥付及管理均采用國庫集中支付,且嚴格執行資金審批撥付制度:施工單位申報→監理單位復核簽證→項目法人審核→主管單位審核→區財政局審核后直接撥付合同單位,工程建設資金做到專款專用,區財政局全程監督資金運作,從而確保了資金安全有效使用。
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自查報告選編3篇各類報告二、本次自查自糾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對于本次自查自糾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領導重視,專門成立了省級財政專項資金自查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紀檢組長、工程技術中心主任和計財股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則由工程技術骨干人員和會計、財務人員組成。二是明確工作原則和分工。根據《通知》要求,局領導明確指示自查工作人員要如實、完整上報本單位自查工作情況,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時,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員合理分工,按時上報自查成果。三是落實責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員將自查工作的報告、報表完成后,由局省級財政專項資金自查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成員審核并簽字,再報組長簽字,確實把好自查成果質量關。
通過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20xx年度我局所涉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較少,自查過程較簡單,自查成果達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意見和措施
經對我局責任范圍內20xx年度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與使用情況的自查,各項目資金的撥付及管理均采用國庫集中支付,且嚴格執行資金審批撥付制度,自查過程中無發現資金違法違規使用問題。
四、對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雖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發現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違法違規問題,但通過開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認識到此項工作的重要性,針對我區水利工程實際,對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如下:
一是建議上級部門優化建設任務時間比較緊迫的水利項目的資金申請程序;二是建議上級部門考慮我區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資金壓力,在專項資金安排上適當傾斜,以減輕我區財政壓力;三是建議省級專項資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轉移使用,若工程因故變更或無法實施,導致資金有閑置現象,則可以申請轉移至其他工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