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一嚴以修身方面的問題
1存在“學習是把軟尺子,工作才是硬指標”的主觀思想,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日常工作上,常常滿足于一般性學習,大多都是泛泛而學、淺嘗輒止,帶著問題學、深入思考學做得不夠。
2、黨性鍛煉堅持的不夠好,對一些重大政治問題關心不夠,對一些損害黨的形象的社會言行和不良風氣雖然有看法,但挺身抵制做得不夠。
二嚴以用權方面的問題
1、對群眾的實際困難和反映的問題,要求分管部門解決的較多,直面群眾去解決的較少。發展中注重抓大項目、大工程,忽視扶持發展與民生相關的小項目、小企業。
三嚴以律己方面的問題
1 節儉樸素的作風在工作和生活細節上體現得不夠突出,帶頭執行、督促身邊的同志樹立樸素簡約、合理消費的意識還不強。
2 習慣于管事、不善于管人,特別是對部門、對干部工作中的失誤和問題習慣于采取寬容的態度去對待,批評少、指責少,有時存在好人主義思想。
四謀事要實方面的問題
1、 雖然經常深入基層單位和企業調研,但是在調研的次數、時長、深度和廣度上存在欠缺,對基層情況的掌握不夠細、不夠實、不夠多,存在調查多研究少的現象。特別是圍繞解決縣域工業經濟發展中的焦點難點問題方面開展的調研不夠。
2 在思考問題、安排謀劃和推進工作中,未能完全擺脫傳統觀念,對新現象反應不夠敏銳,思想解放程度還不到位,缺乏超前意識和創新精神。
3 有時疲于應付千頭萬緒的工作任務,科學統籌、合理安排、有序推進等方面做的不到位,“鋼琴”彈得不好,存在現厚此薄彼、顧此失彼的現象。
五創業要實方面的問題
1、 工作安排部署較多、督促檢查較少,交任務、看結果多,教方法、重過程少,跟蹤問責不嚴格,抓難題突破、抓難事協調的力度還不夠,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緊抓不放、一抓到底”的狠勁。
2、 工作中有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現象,抓優勢多,抓短板少。對上級有硬性要求的,容易出經驗、出典型、出亮點的工作抓得多,抓得緊。對于一些難度大,見效慢,打基礎的長遠工作,抓得力度不夠。
3、 處理問題有時還存在畏難情緒,瞻前顧后、患得患失,忽視了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六做人要實方面的問題
1改造主觀世界不夠自覺主動,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弘揚艱苦奮斗這一黨的光榮傳統方面做得還不夠。
2 對自己分管工作研究多、抓得多,對自己不分管工作了解較少,過問較少。
篇2
一、全面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問題。
近期,全縣各單位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進行一次再摸排,確保全面排查、深入查找,不留死角、不留盲區。著力搞好“四個排查”,即排查不作為的問題,重點是對群眾辦事態度冷漠、對上級布置的任務敷衍應付、工作不在狀態、不敢擔當等;排查亂作為的問題,重點是不講規矩不按程序辦事、不善于聽取群眾意見決策、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辦事不公、強占強拆等;排查貪腐謀私的問題,重點是貪占挪用揮霍集體財物、套取騙取國家補貼補助款、截留克扣冒領惠民資金、濫用權力中飽私囊等;排查執法不公的問題,重點是暴力執法、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等。全縣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重點抓好“三個動作”:一是全面自查。從10月下旬開始,縣直各部門和鄉鎮、村(社區)全面開展自查(自查表及問題清單見附件),自查工作原則上應于11月4日前完成。各村(社區)自查情況要報鄉鎮黨委,縣直單位和鄉鎮自查情況要報縣委組織部。二是逐個排查。在基層單位自查的基礎上,抽調組織、紀檢監察、政法、信訪、督查等方面的專門力量,逐鄉逐村逐單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要一一調查核實。排查工作原則上應于11月13日前完成。三是列出清單。要分門別類列出問題清單,到事到單位到人頭。排查出的問題清單,經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審核把關后,于 11月20日前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備查。
二、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
縣委將結合“三嚴三實”專題學習研討,對排查出來的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進行專門研究,找準癥結所在,分析問題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重點抓好“三項工作”:一是結合分工,認真反思?h級領導班子成員要站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從基層存在的問題反思查找工作方面的問題,從工作方面的問題反思查找領導班子的問題和領導干部個人的問題,真正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思想擺進去,深入分析原因,從嚴和實上觸動思想和靈魂。二是對照檢查,開展批評。縣級領導班子“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鄉鎮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及基層單位組織生活會,要針對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逐項對照檢查,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三是梳理分析,制定措施。要通過梳理分析,研究制定管用措施,真正把問題清單轉化為整改清單。對問題較為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基層單位,縣級領導干部要結合掛點工作,幫助梳理分析,督促指導整改。對涉及政策層面的問題,縣委將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集體“會診”,研究整改措施。專題會議適當邀請相關群眾代表參加。
三、集中開展一次專項整治。
按照上級要求,今年10月至12月,在全縣各單位要圍繞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開展一次專項整治。各單位要在前階段開展整治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持續用勁,以“準、狠、韌”的精神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重點從“四個方面”著力:一要逐項認真整治。針對排查出的問題,一項一項明確責任主體、整治措施和進度安排,實行銷號管理,確保整治工作具體落地。二要上下聯動整治。特別是對那些發生在基層、根子在上面的問題,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建立黨委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參與的聯動機制。三要公開透明整治。通過新聞媒體、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時公開整治項目、進度和結果,讓群眾知情,接受群眾監督。四要強化正風肅紀。對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堅持教育和懲戒并重,對情節較輕、影響較小、不構成違紀違法的,要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限期改正;對違反紀律規定的,要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堅決糾正;對那些頂風違紀、貪腐謀私、徇私枉法的,要堅決查處。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指導。
各級黨(工)委、黨組要高度重視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對一些問題突出的縣直部門和鄉鎮、村(社區),縣級領導班子成員結合分工實行掛點聯系。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本系統基層單位的監管,查找并解決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要結合各級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點問題、抓整改,強化工作問責,切實把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持續深入抓下去。
各單位著力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的情況,每月月底及時報告縣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