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是全國第二批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試點縣之一,于20年10月正式啟動。為了使黨的這項讓人民群眾“老有所養”的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實處,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實利益,根據岳縣糾辦發〔20〕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農保工作實際,制定了《關于開展新農保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方案》,對我縣的新農保資金逐一認真開展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參保繳費:截止20XX年8月31日止,20XX年新農保參保繳費人數為259208人,參保繳費率為95.9%。
(二)基金籌集:截止20XX年8月底,20XX年全縣共征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2747.48萬元;新農保中央、省、縣三級財政補貼資金6184.3萬元,其中中央財政基礎養老金補貼 5335.7 萬元,省級財政補貼848.6 萬元。
(三)待遇發放:從20XX年10月到20XX年8月底,全縣共為農村60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養老金16352.5萬元,發放率100%。
二、政策落實情況
(一)落實補貼政策。將政府每年對參保繳費者給予的30元補貼(其中省級財政負擔21元、縣級財政負擔9元)全部計入參保繳費者個人賬戶。
(二)落實惠民政策。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縣政府按最低繳費標準為其代繳全部養老保險費100元/人.年,對五保戶及特困戶由民政部門為其代繳,確保特困群體100%參保;對長期連續繳費的農村居民,繳費年限十五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月基礎養老金提高0.5元;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或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其個人部分可依法繼承。
(三)建立約束機制。新農保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待遇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首次應參保而未參保繳費的,在下一年度參保繳費時,補繳年度不享受政府補貼;新農保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待遇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若參保人中斷繳費后,隔年補繳的不享受政府補貼。
縣農保經辦機構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發放了《社會保障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個人賬戶資金只能用于參保人年老時養老,不得提前支取。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
為切實加強我縣新農保資金專項清理工作,我中心成立了新農保資金專項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紀檢組長、農保中心主任為副組長,相關業務人員為成員,有力地促進了自查自糾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加強部門協調,確保發放到位
各鄉鎮對全縣60周歲及以上待遇人員進行嚴格的資格認定,經村公示、申報,送鄉鎮勞動保障站初審,再報縣農保中心集中審批,最后通過農村信用社打卡實行社會化發放。這樣既維護了農民群眾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又有效杜絕了虛報冒領等現象的發生。縣公安部門對參保人員信息有誤的及時進行修改,為參保工作的順利有序開展提供有力支持;縣財政部門加強資金調度,及時將新農保基金劃轉到支出戶,確保政府補貼資金和待遇發放按時足額到位;縣農保中心每月下旬對擬領待遇人員及時進行預算、復核、發放等工作;各農村信用社則根據發放明細按時將支付金額劃入領取人員的銀行存折或社會保障卡中。通過各單位部門協調配合,確保了每個符合條件的老年農村居民都能按月及時足額享受到新農保養老待遇。
(三)加強考核督辦,確保基金安全
全縣上下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綜合目標管理和考核督辦機制。縣委、縣政府將新農保工作納入績效考核,其考核結果將直接決定各鄉鎮、各部門年終目標的實現;縣人社局將縣農保中心作為二級單位納入綜合目標考核,對其資金管理進行了規范和明確;縣農保中心與農保中心所有工作人員簽訂了聯鄉鎮工作責任狀,負責督促各鄉鎮基金收繳進度、保費及時入庫、按月申報死亡等各項工作。通過層層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基金安全。
總之我縣新農保資金制度管理完善、操作辦理規范、發放及時足額,不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資金等問題。但由于新農保涉及的面廣,參保對象多,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死亡申報不夠及時,存在重復參保情況等,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探討工作方法,盡力解決工作中存在問題,讓我縣的新農保工作再上一個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