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深入開展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資金專項檢查工作,根據《云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XX年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資金專項檢查的通知》(云財教?20XX?222號)、勐海縣教育局《關于轉發“云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XX年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資金專項檢查的通知”》(海教字?20XX?206號),根據文件要求,我校嚴格按照文件要求開展20XX年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資金專項檢查的自查自評工作,將嚴格按照全面復查、整改落實執行。現把我校自查自評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機構、制度建立情況
(一)強化組織機構建設,加強對財務工作的領導
為了切實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的領導,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建立財務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發揮財務工作在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打洛中學成立了由校長陳敦文任組長,副校長、總務、報賬員為組員的機構管理小組及理財小組,同時也成立了有總務、政教、教務、教師代表參與的經費預算編制小組,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完善財務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同時,為保證財務工作不受其他工作的干擾,學校設立了專門的財務辦公室,配備了專用電腦、財務軟件、保險柜及檔案柜。
(二)完善管理制度,促進財務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
1、為了加強內部財務管理,我校制定了《打洛鎮中學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人員職責》、《報賬員工作職責》、《學校財產(實物)管理制度》、《打洛鎮中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等內部管理制度,對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及撥款、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學校代收費收入以及教職工水電費收入等收入,做到及時入帳,及時上繳學校財務專戶,不私設小金庫。
2、加強對經費使用的管理。學校完善經費的開支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經費必須經校長審批,報銷票據須簽上經辦人姓名,說明購物或開支用途,并由會計中心審核后才能報銷。
3、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學校不設小金庫,所有的收入及時上繳財政專戶,報帳員備用金存放不超過規定限額。
4、財務公開,接受監督。學校的一切開支帳目每季度在校務公開欄上進行公布,接受教職工和社會的監督。
(三)強化人員配備,建立專門賬戶
我校配備了持有《會計證》的專職會計及兼職出納各一名。為了能獨立核算中央、省、州的農村義務教育保障專項資金,根據勐海縣財政局及教育局的要求,于20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