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秋冬季學校安全工作,確保全體師生的人生安全,消除安全隱患,落實省教廳《關于組織開展學校安全檢查的通知》,現將我校安全檢查自查情況作如下總結。
一、認真部署和落實各類事故防范措施。根據秋冬季學校安全情況,做好學校安全工作,我校成立了安全事故應急小組(組長:黃華廣(校長),副組長:李競偉(副校長),組員:李亦明、張運龍、董奇志、陳偉明、羅偉繡、彭福懿、謝文漢、黎春明),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
1、學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第一條:加強對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的管理,及時發現、排除安全隱患。
第二條:完善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加強食品衛生管理,保證師生健康。
第四條: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加強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五條:了解教師、學生的身體狀況,對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的師生應視情況安排不同的教學內容。不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他們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
第六條: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相關責任人必須及時與其監護人履行告知責任,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第七條:嚴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保障學生身心健康成長。
第八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及時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
第九條:了解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及時向學生的監護人履行告知職責。
2、 應急預案
第一條 報告:發生安全事故,相關責任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報告。
第二條 告知:對學生安全事故,相關責任人必須及時與其監護人履行告知責任,盡量通過各種渠道與其監護人取得聯系。
第三條 處理:安全事故一旦發生,相關責任人應采取及時有效的處理,控制事故發展,防止事態惡化,盡可能地減少損失和降低傷亡。
二、制定安全責任制度
1、責任原則:(1)領導:誰主管,誰負責;(2)教師:有工作崗位就有安全責任;(3)課堂:誰上課,誰負責;(4)活動:誰組織,誰負責。
2、責任劃分: A、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長為第二責任人。B、班主任為本班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所安排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