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作出的 《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 決定》中指出:要“著眼于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 社會和諧,著眼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著眼于增強全黨 為黨和人民事業不懈奮斗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著眼于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 系。”這四個“著眼于”對于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向 縱深發展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同時為農村基層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 在全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切實抓好“三保”落實,加強對中央各項惠農 政策貫徹執行的監督檢查,更大程度地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維護好農 村社會政治穩定作出了政治保證。
按照黨章規定,黨的各級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 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要按照“四個著眼于”要求,切實履行好協助黨 委抓黨風的職責,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頓、嚴肅紀律為抓手,下大氣 力解決突出問題,以優良黨風促政風帶民風,形成凝聚黨心民心的強大力量。
鄉 鎮紀委在新形勢下開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 如何準確把握和充分運用 好黨章所賦予紀委的組織協調職能,將反腐倡廉工作向縱深推進,更是新形勢下 擺在縣、鄉(鎮)紀委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按照中央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縣鄉兩級紀檢監 察機關認真履行職能,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工作,為各地經濟、文化、社會協調發 展提供了較強的政治紀律保障,為推進、構建和諧社會發揮了積 極的作用。但同時又由于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原因,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 要表現為:
(一)領導力度不夠 鄉鎮領導班子對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認識不統一, 組織領導抓責任制落 實不力,走形勢的多,效果不好。
(二)專職不專現象突出 鄉鎮紀委書記由同級黨委副書記兼任,表面看政治地位提高了,但實際參與 黨委政府的很多分工,主要時間和精力投入到經濟工作以及其他事務工作中,真 正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時間較少。
(三)有名無實問題明顯 按照機構編制鄉鎮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