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規定,現將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調整時限。各單位務必于2020年8月31前完成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新的繳存基數自2020年7月1日起執行。
2.繳存比例。各單位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為12%,最低繳存比例為5%。
3.繳存基數。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工資應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的內容為準。職工工資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績效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依據相關部門公布的標準,2020年度最高繳存基數為每月17536元,最低繳存基數為每月1650元。
4.賬戶信息核對。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時,單位經辦人應對本單位的單位賬戶及職工賬戶信息予以核對。對核對有誤的,應立即修改。
5.報送要求。各單位在完成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信息核對后,應通過網上營業大廳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報,同時,各單位應上傳《信息核對完成說明》,機關事業單位須上傳《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構成明細表》。不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單位也必須進行上述申報程序。2020年8月31日前未申報繳存基數調整和完成信息核對工作的單位,中心將暫停其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