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現將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繳存基數
2020年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職工2019年全年實發工資總額的月平均數。自主繳存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由本人根據2019年度月平均收入申報。
二、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均為5%,上限均為12%,單位可在規定的上下限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自主繳存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為10%,最高為24%,由自主繳存者自行確定。
三、月繳存額
根據統計部門公布的我市2019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59272元),確定2020年度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1778元,自主繳存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1422元,下限為395元;2020年度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暫按85元執行。
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