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最近根據相關規定要求和2019年相關數據,調整了2020年度安陽地區的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一起看看詳細情況。
2020年安陽公積金繳存基數
內黃縣:1500元-15417元;
林州市、安陽縣、湯陰縣:1700元-15417元;
安陽市區:1900元-15417元
2020年安陽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12%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安陽市統計局2019年相關數據,安陽市調整了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發布了相關通知。
一、繳存調整范圍和時間
凡在安陽市已建立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單位,均屬本次調整范圍。
1.市直財政全額供給行政、事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工作按照市財政局相關規定另行安排。
2.國家直屬單位、省直屬單位、區直屬單位、市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市差供事業單位、市企業等單位在完成2020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匯繳后,于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進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調整。受疫情影響6月30日前申請停繳、緩繳、降比的單位,待申請到期恢復正常繳存時將基數、比例調整到位。
3.縣(市)轄區內的各繳存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調整時間由各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自行安排。
二、繳存基數的計算
1.繳存基數即職工本人月工資總額,月工資總額的計算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有關規定執行。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
2.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新調入職工從發放工資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總額。
3.職工進入新單位不足一年,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統一調整的,繳存基數為進入新單位至調整時的月平均工資。
三、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的上限及下限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繳存基數分別乘以職工本人和所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須四舍五入到元,其中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乘積四舍五入)×2。
1.根據市統計部門提供的2019年度相關數據,確定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限為15417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安陽市區為1900元;林州市、安陽縣、湯陰縣為1700元;內黃縣為1500元。
2.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3700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安陽市區為190元;林州市、安陽縣、湯陰縣為170元;內黃縣為150元。
四、繳存比例的調整
各繳存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限定在5%至12%以內,需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單位應與繳存基數調整同時進行,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單位需填寫《安陽市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和緩繳申請表》附相關材料,經中心審批后方可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