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內蒙古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根據相關文件要求,調整了部分貸款政策并精簡貸款流程,就相關政策調整情況發布通知。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1.嚴格執行《關于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0]179號文件中“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只能用于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的規定。取消借款人“同戶籍”家庭成員購房也可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政策。
2.嚴格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文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規定,我中心將通過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家庭房屋交易備案、產權登記等信息進行核查,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二、精簡貸款流程和材料
關于共同借款人收入的認定:共同借款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按照繳存基數確認收入,共同借款人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按照共同借款人社保繳存基數確認收入(職工可下載如蒙速辦、內蒙古12333等手機APP查詢個人社保繳存信息后在我中心截屏打印),不再需要職工另行提供工資流水、工資表、工資證明等資料。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調整政策執行時間
以上政策從2020年8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