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情況,經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二屆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就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購建、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本人及配偶可提。煌惶追课菘商崛∫淮危崛☆~不超過購房總額。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政策調整為:繳存職工本人及配偶可提取;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住房貸款后,每12個月夫妻雙方可提取一次,夫妻雙方提取額合計不超過提取日之前12個月還貸款本息合計,累計提取額不超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合計。
(三)繳存職工因償還住房貸款申請提取的,在提取日前12個月內發生三期及以上逾期情況的,不能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
以上政策自2020年1月6日起執行。
二、停辦四類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一)房屋裝修提;
(二)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
(三)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四)見義勇為造成人身傷害提取。
經中心研究決定,為進一步加強資金使用管理,現將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政策調整如下:
一、租房提取
取消“首次可以提取5年10萬元住房公積金”政策,新的政策調整為“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戶提取金額不超過2萬元”;
二、物業費提取
取消“首次可以提取10年物業費”的政策,新的政策調整為“每年可提取一次,職工及配偶雙方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物業費實際支出”。
新的政策從2019年4月22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