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加惠及人群,發揮住房公積金改善住房水平的作用,銅川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再推多項惠民新政。
一起來看看,這些新政給我們帶來了哪些便利?
調整之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購房貸款額度提高、范圍放寬。調整前,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購房貸款時,累計提取額度不能超過當前已還金額,且只能提取借款人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調整后,累計提取額度不超過貸款金額加已還利息,范圍拓寬至借款人夫妻雙方及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均可提取。
調整之二: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按裝修房屋面積劃分。調整前,職工裝修自住住房,最高限額每平方米1000元。調整后,裝修房屋面積在100平米內最高提取額為10萬元;裝修房屋面積在100平米以上的提取額按超出部分每平米1000元計算。
調整之三:放寬住房公積金質押貸款比例。調整前,用公積金余額做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質押公積金余額的2倍。調整后,貸款金額放寬至質押公積金余額的4倍。
調整之四:提高住房公積金裝修貸款額度。調整前,住房公積金裝修貸款最高額度為10萬元。調整后,住房公積金裝修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20萬元。
調整之五:推行便民政策,優化服務流程,減少辦事程序。調整前,職工提取公積金時需加蓋所在單位財務預留印鑒;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一年可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調整后,除批量提取、大病就醫、死亡的職工提取時仍需單位加蓋預留印鑒,且由直系親屬或單位經辦人辦理,其他提取情況的取消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的規定,但必須由本人辦理;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職工賬戶封存即可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另外,繼續執行五年內未使用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無條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規定,最高限額為3萬元(8月20日起執行);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個人賬戶由調整前的留存期初余額減至留存三個月繳存額;放開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公積金貸款,具體流程按《銅川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辦理。
提取額度及條件:凡2010年1月1日前的參建職工,2009年12月31日之后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且個人公積金賬戶為正常繳存狀態,可無條件申請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最高限額為3萬元。辦理材料: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在中心網站下載,并加蓋單位財務預留印鑒);3、本人銀行卡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復印件;溫馨提示:委托他人辦理(不含單位統一辦理)的,應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場所:中心各縣、區管理部服務大廳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結,不超過5個工作日到賬。咨詢電話:12329辦理流程:個人提供要件材料——銅川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審核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