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的義務,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是職工的合法權利。一些單位不給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職工個人應享有的合法權利。住房公積金有哪些用途,買房,利用公積金買房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實現(xiàn),其中一種就是公積金貸款買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選擇申請?zhí)崛」e金用于支付房租,減輕自己的生活壓力。現(xiàn)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項目,公積金不僅可以支付市場租房房租,還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裝修房屋提取公積金裝修房屋只適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有多少,提取公積金用于裝修房屋,倒也可以減輕自己不少的壓力。在提高住房質量的同時,還可以盡可能地不影響現(xiàn)有的生活質量。本文思而思學教育網小編將為你介紹關于長春市公積金個人賬戶查詢方式及長春市公積金查詢官網入口等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長春市公積金個人查詢系統(tǒng)官網入口
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查詢:點擊進入>>>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查詢:進入>>>
提示:請各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登陸查詢后及時更改密碼,以免個人信息被他人訪問;請在查詢時輸入十位職工個人公積金賬號,默認查詢密碼為1234
單位住房公積金查詢:點擊進入>>>
提示:住房公積金熱線 0431-12329。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1993年,我市初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2002年8月,根據(j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長春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成立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通知》,我市成立了“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直屬長春市人民政府的正局級事業(yè)單位。目前,機關內部設立辦公室、資金歸集處、個人貸款處、資產保全處、稽查處、會計處、稽核監(jiān)督處、信息處等8個處室,下設一汽、南湖、寬城、鐵路等4個分中心和雙陽、九臺、德惠、榆樹、農安等9個分理處。
地址:長春市同志街698號
郵編:130061
電話:0431-88986854
傳真:0431-88980012
電子郵件:ccgjj@changchun.gov.cn
網址:http://www.cczfgjj.gov.cn
二、長春市公積金相關政策解讀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公安部下發(fā)的《關于開展治理違規(guī)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號)文件精神,將《長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及《長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進行政策調整,具體內容如下:
一、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長春市區(qū)繳存職工每年提取額度不超過1.5萬元;榆樹、農安、德惠、九臺、雙陽、吉林、通化、四平、白城、圖們地區(qū)繳存職工每年提取額度不超過1.2萬元。
二、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炒房投機。
三、在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戶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應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業(yè)務。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wěn)定繳存半年以上的,須辦理異地轉移接續(xù)手續(xù)。未在異地繼續(xù)繳存的,封存滿半年以上可辦理公積金提取業(yè)務。
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繳存職工,由單位辦理個人賬戶封存業(yè)務完畢后,持職工本人身份證及銀行卡即可辦理公積金銷戶提取業(yè)務,取消由單位出具蓋章的提取申請表,簡化提取要件。
五、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購買上市交易的存量住房為理由提取公積金的,除提供《長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提取證明材料外,還須同時提供《房屋交易申報審核表》。
六、對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異地購房、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等申請?zhí)崛∽》抗e金的,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須留置審核3個工作日,不予即時辦理。
七、對違規(guī)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長春市住房公積金要記載失信記錄,并隨個人賬戶一并轉移;對已提取資金的,將責令限期全額退回,在5年內不允許辦理提取和貸款業(yè)務。對逾期仍不退回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并依法依規(guī)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lián)合懲戒。機關、事業(yè)單位及國有企業(yè)繳存職工違規(guī)提取住房公積金情節(jié)嚴重的,將向其所在單位通報。
八、《通知》內容由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九、本《通知》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長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及《長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guī)定內容與《通知》內容不一致的,以此通知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