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積金提取條件
第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在九江范圍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房的
(二)離、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因被所在單位開除、辭退、辭職或因單位改制、單位破產等原因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五)出國或出境定居的、調離九江市的
(六)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七)未享受福利分房和購買住房的職工,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26%的。
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九江公積金提取流程
第十四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有關規定的,職工首先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資料。
第十五條 單位對申請人提供的提取資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后,填寫《九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或辦事處)進行審批。
第十六條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或辦事處)根據職工所在單位報送的有關資料進行審查,并自受理提取資料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
第十七條 經審查,準予提取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或辦事處),辦理轉帳支付手續。
九江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條件
非房屋類提取條件:
1、離、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因被所在單位開除、辭退、辭職或因單位改制、單位破產等原因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國或出境定居的、調離九江市的
5、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江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九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提取人身份證
注:以下所需資料均須出示資料原件,并提供A4紙復印件1份
選擇材料:
一、購房提取:
1、購買商品房
(1)已在房屋產權交易部門備案登記的購房合同(合同簽訂時間須在1年之內)及購房首付款憑證(銷售方出具的稅務專用憑證)
(2)產權人非提取人本人的,另需根據情況提供結婚證、戶口簿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購買二手房
(1)交易過戶后的房屋產權證、契稅證和付款憑證(房產交易部門出具的稅務專用收款憑證)、存量房交易合同
(2)產權人非提取人本人的,另需根據情況提供結婚證、戶口簿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購買房改房
(1)經房改辦審批的《九江市公有住房出售審批表》、購房花名冊及交款憑證
(2)產權人非提取人本人的,另需根據情況提供結婚證、戶口簿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拆遷還房
(1)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2)購房付款憑證
(3)產權人非提取人本人的,另需根據情況提供結婚證、戶口簿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異地購房
(1)提取人本人及其配偶或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在購房地的戶籍證明
(2)購房合同(商品房)或房屋產權證(二手房)原件
(3)已付清房款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契稅證及房屋交易費發票等原件
(4)通過貸款購房的,借款人須授權管理中心查詢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核實貸款購房情況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償還貸款:
1、購房合同(二手房提供房產證)
2、貸款合同(借款合同)
3、準備一次性結清貸款的,需提供貸款余額賬單;已結清貸款的,需提供貸款結清證明及最后一次性還款清單
4、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積金的,另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5、準備一次性結清貸款,需要使用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另需提供父母(子女)身份證、戶口簿及本人同意使用住房公積金一次性結清房貸的書面說明。
三、一年提取一次:
1、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積金的,另需提供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一年一次提取公積金還貸"業務原則上由本人申請辦理,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