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簡稱徐,古稱彭城 ,江蘇省地級市,地處江蘇省西北部、華北平原東南部,長江三角洲北翼,北倚微山湖,西連蕭縣,東臨連云港,南接宿遷,京杭大運河從中穿過,隴海、京滬兩大鐵路干線在徐州交匯,素有“五省通衢”之稱。以下是徐州公積金提取材料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徐州公積金提取材料
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4.法院判決住房公積金作為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6.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提取材料
一手房提取所需材料
1、商品房:《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登記備案證明》、購房發票、本人身份證
2、公有住房:《房地產買賣契約》、有效付款憑證、《房屋所有權證》、本人身份證。
3、經濟適用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書》、產權備案證明、有效付款憑證、本人身份證。
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
1、《存量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契約》
2、契稅發票
3、《房屋所有權證》
4、本人身份證
通用提取流程
1.職工個人:職工申請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攜帶提取相關證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咨詢臺或單位領取《徐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職工單位:單位核實職工持《申請表》到所在單位進行初審,單位對申請人是否是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的余額、是否符合提取條件等方面內容進行核實后并如實填寫,然后在《申請表》上加蓋單位在銀行的預留印鑒,由職工本人辦理提取手續。
3.公積金中心:審 批職工持單位核實蓋章后的《申請表》及提取所需資料,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審批,手續齊全,資料真實、完整、有效的即時審批。
4.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中心審批后由申請人持《申請表》,到委托銀行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提取時需出示本人身份證,經銀行工作人員復核無誤后,辦理提取公積金轉入職工銀行卡(折)或還貸賬戶手續。
可部分提取公積金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4.法院判決住房公積金作為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6.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全額提取
徐州全額提取公積金條件
提取時間
公積金提取間隔:公積金每隔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賬時間:自申請受理日起3-5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