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人具備什么條件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1)借款人具有城鎮戶口;
(2)本人及所在單位在本市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從后往前推算);
(3)有穩定的職業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購買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協議,并有所需規定比例自籌資金;
(5)有《擔保法》規定的資產為貸款抵押或質押;
(6)同意辦理置業擔保或抵押物財產保險;
(7)同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于購房人中間出現過繳納“斷檔”情況的,需要新的單位為其補繳公積金,并且開具補繳證明。如果被新單位錄用的時間正好能和此前離職的月份銜接上,那就可以通過補繳實現繳存的連續性。
公積金停了一個月有沒有影響
考慮到辦理職工個人賬戶封存轉移和轉入合并當中可能有所耽誤,因此實際操作中,一兩個月以內的漏繳都允許補繳。補繳時要提供勞動用工合同或社保開戶憑證。
比如去年12月份辭職,因此新的工作單位需要為他補繳今年1?2月的公積金,并且開具書面證明,他才能正常申請公積金貸款。
如果間斷時間較長,補繳就不好使了。不過另一種補救方法就是尋求企業或人事代理服務機構掛靠繳納公積金。
值得留意的是,公積金繳納單位必須跟收入證明開具單位一致。而且繳納賬戶必須參加年檢,若收入證明與繳納單位不一致,或單位賬戶繳存不正常,個人賬號信息與銀行信息匹配,將面臨無法貸款的窘境。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后,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后,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并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