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從7月1日起開始調整。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10305元,單位和職工月繳存額上限均為1237元。
根據國務院、河南省兩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相關要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每年核定一次,以職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作為下一年度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我市確定了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的上限與下限。
按照市統計局公布的度南陽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1222元這一數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確定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限為10305元,單位和職工月繳存額上限均為1237元。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依照我市度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其中,市直、宛城區、臥龍區、高新區、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鴨河工區、官莊工區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250元,單位和職工月繳存額下限為62.5元;其他縣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100元,單位和職工月繳存額下限均為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