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防范貸款風險,公平、合理使用住房公積金,河南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作了如下調整,調整后的政策于4月20日施行。
一、貸款申請人單方繳存狀況符合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狀況同時符合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
二、已辦理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能再次申請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如貸款申請人、配偶和共有人信用記錄中存在逾期記錄的需合并計算,累計逾期超過6期,單筆連續逾期超過3期的,不予貸款。
四、貸款申請人在中心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登記查詢證明》中無此套住房信息,同時無法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的交易證明,仍確定為家庭有住房。
五、開發商備案樓盤在市區內高層需建到2/3、多層封頂,郊縣樓盤均需封頂。
六、暫停辦理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