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到手的工資可能會有變化喔!記者昨日從深圳政府在線官網獲悉,由于2015年度深圳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比往年有所提高,7月1日(稅款所屬期)起,市地稅局將對解除勞動關系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標準、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進行調整。
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漲了近700元
深圳政府在線官網掛出“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度深圳市個人所得稅相關稅前扣除及免征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深圳市統計部門發布的《2015年深圳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平均工資統計數據公報》的數據顯示,2015年度深圳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1034元,折算為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753元(四舍五入)。記者查詢市地稅局去年發布的“2015深圳市地稅局調整部分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及免稅標準”了解到,該工資水平與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54.25元相比,提升了698.75元。
被辭退補償費免稅標準提高
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免稅標準得到提高。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深圳市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免稅標準將從217953元調整為243102元(含本數),超過的部分,仍須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如果在7月1日前你被公司辭退,公司補償你243102元,那超出的部分25149元(243102元-217953元)要按規定繳納個稅;但在7月1日后你被公司辭退,公司補償你243102元,你就不需要再繳納個稅了。
繳納公積金免除個稅標準提高
在住房公積金的繳交標準方面,記者從“通知”了解到,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規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20259元(6753元×3倍)(7月1日前的標準是18162.75元=6054.25元×3倍)。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準繳交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此外,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其中,工資計稅基數不得超過20259元(6753元×3倍)(此前的標準是18162.75元=6054.25元×3倍)。超過規定標準繳付的繳費部分,應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