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記者昨日從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南昌市從11月10日開始實施階段性住房公積金“可取可貸”政策,由于該項政策采取階段性實施方案,執行期一年(2015年11月9日到期),目前政策已按期終止。公積金貸款及提取公積金還房貸等政策恢復原規定實施。
“可取可貸”實施一年終止
為減輕積工購房壓力,南昌市從11月10日開始實施階段性住房公積金“可取可貸”政策,即:職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同時可提取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用于滿足購買該套住房的支出。目前,該政策到期,已按期終止實施階段性住房公積金“可取可貸”政策。
提取增六成 公積金存量吃緊
該政策的實施,加上限購、限貸政策的放寬,居民購房時傾向于既辦理公積金貸款,又提取公積金彌補首付的不足,這使得公積金提取、貸款放量。據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南昌市公積金提取有13.6萬人次,同比增2.2倍;提取了15.88 億元,同比增61%。實際向5908戶發放24.3億元貸款,戶均貸41萬元。公積金貸款的放量,導致存貸比(實為貸存比)超過80%的警戒線。
刺激政策退出 暫無延期計劃
南昌住房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稱,“可取可貸”到期結束后,暫沒有延期計劃。
業內分析,該政策終止,一方面是其階段性政策,另一方面,不可否認與近期樓市回暖有關。今年初以來,南昌商住房成交量逐漸回升,上半年成交額超220億元,增長2.4%。樓市恢復,階段性刺激政策選擇退出。
提示
11月9日前已備案商品房仍可享受“可取可貸”
為確保政策平穩過渡,南昌住房公積金中心規定,以今年11月9日(含)作為業務受理時間節點,在該時間節點前,商品房已辦理完合同登記備案的,存量房已辦理完契稅完稅證明的,可繼續享受“可取可貸”政策。
解讀
“可取可貸”
職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同時,可提取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用于滿足購買該套住房的支出。在此期間,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配偶及其他共有產權人,可同時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此前政策:不可同時取貸
“可取可貸”實施前,公積金提取規定不可同時取貸,但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或商貸本息,限定一年提取一次。該政策將恢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