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東莞市公積金貸款新政正式實施。上周五,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和異地貸款相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二套房房貸首付降至兩成,異地貸款買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四成。
《通知》指出,在東莞職工家庭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貸款,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東莞中原地產方面表示,此次東莞公積金政策調整,利好東莞樓市的發展。首先,東莞戶籍以公積金購房首付比例由3成降至2成,入市門檻再次降低,加上貸款利率處于低位,將有利加快剛需和改善購房者入市。
此外,備受關注的是新政全面推行異地貸款業務。《通知》顯示,取消異地繳存職工到我市申請貸款的戶籍限制,職工無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為東莞市戶籍的證明。早前,東莞曾試行“珠三角8城公積金互貸”政策,深圳不在8城范圍內。此次,新政的調整,深圳客、廣州客等購房者可以在東莞利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另外,新政指出,異地貸款購買首套、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40%。東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方面表示:“新政策從12月8日起正式執行,調整后的異地貸款政策試行半年,中心將視試行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執行或再作調整。”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號)及《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進一步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和異地貸款相關政策,具體如下:
一、職工家庭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貸款,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二、全面推行異地貸款業務:
(一)取消異地繳存職工到我市申請貸款的戶籍限制,職工無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為東莞市戶籍的證明。
(二)異地貸款購買首套、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40%。
(三)調整后的異地貸款政策試行半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視試行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執行或再作調整。
本通知自2015年12月8日起執行,凡以前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