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發展,支持繳存職工異地購房需求,住建部近日下發《關于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公積金異地互貸的職責分工和操作流程,要求各地公積金管理部門抓緊出臺異地貸款細則,并表示住建部將建設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信息交換系統。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接受采訪時表示,尚未收到相關文件,需在收到正式文件后再研究決定如何執行。
廣東8市已可互貸
記者了解到,此次《通知》是去年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下發的《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中、關于推進異地繳存互認和互貸要求的細化。《通知》指出,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并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托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咨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后管理工作,并承擔貸款風險。
記者從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的情況是,省內已在今年7月推出廣州與清遠的公積金互貸業務。根據協定,在廣州和清遠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如有在對方城市購房的需求,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按當地標準申請公積金貸款,比如廣州繳存職工在清遠購房,可按當地公積金貸款標準,雙人最高可貸50萬元。
此外,早在2009年5月,廣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門、中山、東莞、肇慶8個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共同簽訂了《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實現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積金的互貸,即廣州人在佛山買房,也可向佛山當地申請公積金貸款等。2013年5月這一協議到期,雖然沒有續約,但據悉各地在額度充足的情況下仍能實現互貸。
對于擴展到全國范圍內的互貸,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在收到由省住建廳轉來的正式文件后,再進行研究并制訂相應方案。
操作層面有兩大障礙
記者注意到,對于異地互貸,三部委去年的文件中曾指出,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對“哪兩個城市可互貸”有限定。但這樣的限定未出現在此次《通知》中。如果是廣泛實施,則可能意味著,在廣州繳存公積金,有機會到國內任何其他城市申請公積金貸款,這對有此需求的購房者來說,無疑是個利好。
但行內人士認為,政策是好的,但現實中實操性可能會遇到問題,推廣難度較大。
北京市棚戶區改造建筑玻璃科技孵化器食品產業園區樓宇自控膠管用鋼絲水泥建筑裝飾建筑安裝路橋工程廣州大源按揭負責人鄭大源昨日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自為政,都有自己的一套系統,要把這么多的系統短時間內打通實現全部聯網,難度可想而知,“即便能實現聯網,僅繳存地和貸款地公積金中心的信息核實往來的工作量就非常巨大,理論上全國600多個城市,就意味著一天可能會有1200多個郵件往來,只是處理這些信息任務就會很繁重。”此外像廣州這種公積金使用率偏高的城市,是否有足夠的資金去實現和全國多個城市的互貸還存在疑問。
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汪利娜也表示,在操作層面,利用住房公積金跨省貸款面臨的障礙有兩個:一是各地是否愿意放錢的問題,另一個是資質審查的問題。
而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住建部在《通知》中稱,將負責“建設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信息交換系統”,由此,推動全國性異地互貸更深層次的原因和目的應在于,以此為切入口,逐步加強各地公積金系統之間的聯系,為以后建立全國一體化的公積金系統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