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9月20日,記者從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不論是首套房還是二套房、三套房乃至多套房,只要結清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時,最低首付款比例一直可享受20%。
對于在太原市房管局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有住房并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含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再次購買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記者從太原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人士處獲悉,購房者也可選擇商貸加公積金貸款的組合貸,可以獲得更高的貸款額。但當前組合貸款中的首付要求,是“二者取其高”的原則,即要符合首付額較高的貸款方式。而目前商貸首付比例高于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三成甚至更高,也就是說,組合貸款的首付比例也不會按照公積金貸款的要求,而執行的是商業貸款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