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購買公積金多久才可以貸款購房
有不少網友咨詢:廣州購買公積金多久才可以貸款購房?小編介紹,根據最新的廣州公積金政策規定,購買首套和改善型自住房,只需要在廣州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無論是廣州市戶籍內還是戶籍外職工都采取統一的標準,但強調了“足額”繳存。
此前的要求是,廣州市戶籍內的職工需在廣州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非廣州市戶口的,需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
實際上關于貸款申請條件在去年擬出臺的新政中就進行了多次修改,按照去年10月份已經審議通過的標準,要求本市戶籍需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累計繳存公積金24個月以上(含24個月);非本市戶籍,需連續足額正常繳存累計公積金滿6個月,累計繳存36個月以上(含36個月)方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也就是說,最終執行的新政取消了原本的“累計繳存”的要求。
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一) 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證;
2.申請貸款時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3. 具備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部門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并能辦理抵押或保證擔保手續;
4. 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5.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 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于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繳存認定標準
1.職工從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至發放貸款期間,繳存賬戶狀態應保持正常繳存狀態。
2.職工是否足額繳存以繳存基數為準,職工不需要提供個人收入證明。
3.各業務網點在受理面簽時負責審核職工是否連續、足額繳存。
4.職工從申請至放款前按月、足額、連續繳存視為正常繳存,在6個月(含)以內出現補繳、一個月多次繳存等非正常繳存情況,需掃描單位補繳證明等材料,審批通過后才能繼續申請和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