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條件
紹興公積金住房類提取條件
1、購買商品房
2、購買二手房
3、購買房改房
4、購買拆遷安置房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6、需要償還住房貸款
7、租賃自住住房的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并推進異地貸款業務。
2.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3.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于85%的設區紹興,要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加大對購房繳存職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擔保以所購住房抵押為主。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
第一,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提取流程
紹興公積金提取流程
1、申請人提交合法有效憑證給單位。
2、單位進行審核后在《紹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簽章。
3、申請人持新填表格及相關資料到中心窗口申請提取。
4、中心窗口審核辦理并開出轉賬支票或撥款到申請人的公積金卡賬戶內。
提取材料
紹興公積金購買一手房提取材料
1、《紹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卡
4、購房方式對應材料:
全額付清房款:
1、《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2、全額不動產銷售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僅首付部分房款
1、《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2、首付款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3、房管部門提供的預告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或房地產開發公司提供的商品房合同備案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辦理住房貸款
1、《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2、《房屋貸款合同》(原件)
3、首付款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4、銀行放貸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提取額度
部分提取
紹興公積金購房提取額度
1、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所購房屋價格。
2、按年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年還貸額。
紹興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
租賃住房以租賃住房發票確定支取額,每月提取額度不超過1000元。
提取時間
紹興公積金購房提取時限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每年只能申請一次。一次性提前還貸除外。
2、按年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第一次償還住房貸款提取須在貸款還滿一年(包括一年)后申請;一年內兩次及以上逾期不予提取。
紹興公積金提取到賬時間
自受理申請日起3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