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傳來好消息,我市出臺了《連云港市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實施辦法》(下稱《辦法》),并明確了提取標準,一人戶560元/月,二人戶980元/月,三人戶及以上1120元/月。新政策有以下三大亮點:
亮點一:從有到無
租住商品住房,無需提供租賃合同和租金發票
新《辦法》中規定,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均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支付房租,但同時應符合相應條件。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和租賃房屋所在地屬我市同一行政區域,且職工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該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科負責人介紹說,除贛榆區外,市區屬于同一行政區域,也就意味著,如果職工在東海、灌云、灌南或贛榆區擁有住房,但是在市區工作,那他在市區租房同樣可以提取公積金。
相對于老辦法,新《辦法》中最大的亮點就是放寬了租住商品住房職工的提取條件,簡化了程序。
“在實際工作中,很多通過市場租賃等方式依法租用住房的職工,因無法提供住房租賃合同和租金繳款發票而無法提取公積金,也限制了公積金作用的發揮,新《辦法》中取消了這部分規定。”歸集科負責人告訴記者,但是租住保障性住房的職工仍需提供保障性住房租賃證(租賃協議)和租金繳款發票(收據)。
今后,符合條件的職工只需持相關證明材料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并填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中心審核后將予以辦理。同時,租住商品住房的職工還需提供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本行政區域內名下無房產的證明。
亮點二:明確標準
規定提取上限,每人每月最高可提560元
新《辦法》中,仍然按照先租后提的原則,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同時,職工本人及配偶每次合計提取額不得超過申請提取時前12個月的實際支付房租,未及時提取的不再補提。
不過,對于保障性住房的職工,將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對于租住商品住房的職工,我們也根據其家庭成員人數確定了不同的公積金提取上限。”該負責人說,具體提取標準為,一人戶560元/月,二人戶980元/月,三人戶及以上1120元/月。該負責說,同時,多人合租的情況,將根據職工實際承擔的房租支出提取,同時不超過提取上限。
歸集科負責人還表示,提取公積金的上限是根據職工租住房屋的面積和單價兩方面情況進行核定的,因此很合理,同時,提取上限將根據本市普通住房租金水平等因素適時進行調整,以便適應職工的切實需要。
不過,對于同時租住兩套(含)以上住房的,職工只能就其中一套提出提取申請。
亮點三:嚴懲失信
套取、騙取公積金相關資格將被暫停5年
提取條件放寬了,并不意味著放松監管。今后,該中心將加強對支付房租提取公積金的審核,發現疑點將立即進行調查核實,該中心還將組織或委托社會相關機構對職工的租房行為進行調查。
凡提供虛假信息騙取、套取公積金的,除責令職工退回所提款項外,還將取消其5年內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貸款資格,并通報有關單位。
同時,職工的相關失信信息還將被依法向社會公開,并納入征信系統,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