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四部門最近聯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要求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可以按項目參保;對未提交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證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的項目,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昨日記者就有關建筑業工傷保險問題專門采訪了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
建筑業是一個高危行業,更是工傷事故高發行業,但有資料顯示,全國4000多萬建筑從業人員參加保險的不到四分之一。一旦發生工傷,未參保人員的工傷待遇得不到有效保障。《意見》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這樣從源頭保障了建筑從業人員工傷保險問題。
“我市早就破解了問題,建筑企業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的意識都很強。”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說。我市建筑從業人員突破10萬人,而我市建筑企業擁有的建筑工人遠遠超過這個數。我市在推進社保全覆蓋的過程中,針對建筑企業的特殊性,在2005年就實施了單險種工傷保險。也就是說,建筑企業在為員工辦理各種社保的同時,以企業參保或是以項目參保形式,為建筑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辦理單險種的工傷保險。到目前為止,在我市參加社保的建筑工人達到86328人,其中實施單險種工傷保險的參保人員為67488人,繳費基數為每月2715元,高于其他行業平均工傷保險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