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實行新政 異地繳存可合并計算
北京住房公積金今年實行新政,對二套房認定執行此前標準
新京報訊 (記者馬力)從今年1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積金實行新政,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上調至120萬元。
記者昨日從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積金對二套房仍按原規定進行認定和審核,中直、國管等分中心與北京地方的繳存額度可以合并計算。
二套房按原定標準審核
此次新政規定,購買政策房或90平米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上調至120萬元。購買90平米以上非政策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仍為80萬元。
據了解,公積金對于二套房的認定,執行的是2013年4月出臺的個人貸款差別化政策,無住房記錄、無個人住房貸款記錄、無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記錄的,為首套自住住房。
而這次新政中,對于二套房的認定沒有變化,因此執行的還是此前的標準。
公積金繳存情況可“互認”
夫妻雙方,一方屬于國管的公積金,一方是北京地方的公積金。如果一方的繳存額度不夠申請120萬元的最高額度,是否可以將夫妻雙方的繳存額加在一起計算?
據介紹,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包括中直、國管、鐵路三家分中心,三家分中心與北京地方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是可以互認的。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說,夫妻雙方購房,如果一方繳納北京地方、一方繳納國管分中心,且符合貸款政策要求的,那么雙方可以合并計算。這樣的情況下,夫妻雙方只要在國管分中心開具繳存證明,然后在北京地方的公積金申請貸款即可。在夫妻雙方均符合貸款條件的前提下,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個人部分之和在971元之上,即可申請到120萬元貸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