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版省內公積金貸款政策細則正式落地 樓市利好第一炮
在到來之處,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發布了一則《關于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的通知 》 公告。這也表示備受關注的省內異地公積金貸款買房新政終于在合肥落地。
根據通知內容顯示:現戶籍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在省內其他城市就業并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合肥市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可持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至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這也表示,在下半年開始一直懸而未決的省內公積金互認的政策終于在合肥落地,這對于省內的公積金繳存戶來說無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合肥實現省內公積金互貸,那對于其他地市繳納公積金的購房者來說,來肥購房的門檻就降低了,同時購房成本也在降低。”業內人士表示。
合肥一代理行業企業負責人表示“合肥是一個典型的人口導入型城市,作為省會對于周邊地市的向心力十足。合肥的購房大軍中省內的外地人口所占不小,隨著這一政策的落地,對于省內的其他地市繳納公積金的購房者來說,選擇空間更大。當然,對于未來一段時間的合肥樓市成交也將起到促進作用。”
市直公積金繳納6個月可申請貸款
自國家出臺公積金貸款的松綁政策以來,在12月份安徽省直公積金已經出臺政策正式落地“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可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如今,合肥市直公積金也出臺了“公積金繳存6個月即可貸款”的細則。這對于繳納了市直公積金的部分人群來說,無疑又是降低了準入門檻,讓的購房大軍再次擴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