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遠公積金貸款需滿足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等條件,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備金。
一、清遠公積金貸款需要什么條件
(一)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2.申請人在本市繳存公積金(含自愿繳存),或者是具有本市戶口在外地繳存公積金的單位職工;
3.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且單位繳存職工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及以上,個人自愿繳存人員在本市連續足額繳存12個月及以上;
4.申請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
5.申請人為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共有權人;
6.申請人家庭(包括申請人、申請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第一次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
7.申請人貸款所購住房具備住房所在地房產交易部門和登記部門確認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協議,并能辦理抵押或保證擔保手續;
8.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首期購房款;
9 .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10.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的月房產支出與收入比在50%以下(含50%)。
(二)不予貸款的情形:
1.所購房產為非居住用途的;
2.所購住房為豪華住房的;
3.所購住房為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時不受理其貸款申請:
1.人民銀行征信記錄顯示貸款(包括個人住房貸款、消費貸款等任意種類貸款)近2年內累計逾期6次及以上或者有當前逾期未結清的;
2.人民銀行征信記錄顯示貸記卡有當前逾期未結清的;
3.以欺騙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且全額退款未滿5年的;
4.申請之前5年內存在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公積金貸款等不良誠信記錄的。
二、清遠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下稱購房提取,含購買商品房、拍賣房、征地補償增大面積住房)
1.購買非按揭性自住住房(含一次性付款及分期付款)的提取
提取資格:房屋買受人可申請提取購房款;房屋買受人的該房屋屬婚后購買的,其配偶可申請提取購房款;房屋買受人的該房屋屬婚前購買且其配偶不是房屋買受人的,其配偶不能申請提取購房款。
提取額度:房屋買受人及其配偶累計提取總額不超過該房屋購房款;房屋買受人及其配偶各自累計提取額上限為購房款乘以各自的產權比例;購房款以購房合同及增值稅發票中價低者為準。
提取時間:房屋買受人及其配偶均可在購房合同簽訂日期或房管部門備案日期起3年內申請提取一次,逾期不予受理。
2.購買按揭性自住住房的提取
(1)對于提取購房首期款
提取資格:房屋買受人可申請提取購房首期款;房屋買受人的該房屋屬婚后購買的,其配偶可申請提取購房首期款;房屋買受人的該房屋屬婚前購買且其配偶不是房屋買受人的,其配偶不能申請提取。
提取額度:房屋買受人及其配偶累計提取總額不超過該房屋購房首期款;房屋買受人及其配偶各自累計提取額上限為該房屋購房首期款乘以各自的產權比例。房屋買受人及其配偶首次提取時,提取額合計少于購房首期款的,該差額不再累計到下次提取;購房首期款以購房合同及增值稅發票中價低者減去購房按揭貸款金額確定。
(2)對于提取購房按揭貸款本息
提取資格:按揭貸款購房的主借款人(下稱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
提取額度:主借款人及其配偶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已償還購房按揭貸款本息總額;主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請提取時,若當次申請提取額合計少于上次購房提取后累計已償還貸款本息的,該差額不再累計到下次提取;房屋屬婚后購買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房屋屬婚前購買的,主借款人配偶可申請提取婚后已償還本息差額(婚后已償還本息差額=婚后已償還該房屋的購房按揭貸款本息額-婚后主借款人為該房屋償還購房按揭貸款本息提取的住房公積金)。
(3)提取時間:
①繳存人可在償還1期購房按揭貸款本息后申請首次提取,且應在購房合同簽訂日期或房管部門備案日期起3年內申請提取首期款,逾期未申請的只能申請提取已償還貸款本息,不能提取首期款。
②繳存人及其配偶均只能申請提取一次購房首期款,申請首次提取時可同時申請提取購房首期款和已償還購房按揭貸款本息。
③繳存人及其配偶新購房屋申請首次提取后,非首次提取的時間需與雙方最近一次購房提取時間至少間隔12個月(繳存人及其配偶最近一次購房提取時間的次年當月即可認為至少間隔12個月,全部結清及正常結清購房按揭貸款的不受此時間限制)。繳存人及其配偶已開通約定提取業務的,該房屋下次非首次提取時間需與該房屋最近一次購房提取時間至少間隔6個月(若繳存人及其配偶最近一次購房提取時間為1月份,當年7月份即可認為至少間隔6個月,以此類推)。夫妻雙方需同月申請提取(可由一方代辦或雙方各自網上辦理),因故無法同月申請的,一方提取后仍有差額的,另一方需在配偶下次申請提取前提取該差額,該差額不累計到下次提取。
④全部結清及正常結清購房按揭貸款的,繳存人及其配偶須在結清后一年內申請提取相應結清的貸款,逾期不予受理。
(二)租房自住的提取
提取資格:繳存人家庭成員(含繳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繳存所在地無住房,并在繳存所在地租賃房屋自住的,繳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
提取額度:繳存人及其配偶每次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申請提取時最近12個月合同承租期內的應付實付租金,預付租金不得提取。最高租房提取月限額按以下標準執行:租房所在地為高新區、清城區、清新區,提取限額為1800元/月;租房所在地為英德市、連州市、連南縣、連山縣、佛岡縣及陽山縣,提取限額為1000元/月。公積金余額少于最高租房提取限額的,差額部分不累計到下次提取。
提取時間:繳存人及其配偶應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到期后1年內申請提取,逾期不予受理;提取申請時間需與上次租房提取時間間隔滿12個月(最近一次租房提取時間的次年當月即可認為至間隔滿12個月)。
(三)自建房的提取
提取資格:自建房為婚后建成的,繳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自建房為婚前建成的,繳存人可申請提取,其配偶不得申請提取。
提取額度:繳存人及其配偶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實付自建房費用。
提取時間:自建房所在地為本市農村的,可在房屋建成日期后3年內申請提取一次,逾期不予受理;自建房所在地為本市城鎮或外市的,可在房屋建成竣工驗收合格日期后3年內申請提取一次,逾期不予受理。
(四)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
提取資格:房屋為婚后翻建的,繳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房屋為婚前翻建的,繳存人可申請提取,其配偶不得申請提取。
提取額度:繳存人及其配偶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實付的翻建房屋費用。
提取時間:繳存人及其配偶可在房屋翻建竣工驗收合格日期后3年內申請提取一次,逾期不予受理。
(五)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危房大修)
提取資格:繳存人出資為名下被房產行政主管部門鑒定危險性等級為C級或D級的自住房進行維修的,維修工程完成后繳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該房屋是婚前大修完成的,其配偶不能申請提取。
提取額度:繳存人及其配偶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其應付已付的大修房屋費用。
提取時間:繳存人及其配偶可在房屋大修竣工驗收合格日后3年內申請提取一次,逾期不予受理。
(六)家庭突發事件的提取
提取資格:繳存人及其家庭成員(家庭成員包括繳存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遇有重大疾病或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引起家庭大額資金支出,造成日常基本生活困難的緊急事件時,繳存人本人可申請提取。
1.重大疾病種類包括: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多個肢體缺失、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良性腦腫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深度昏迷、雙耳失聰、雙目失明、癱瘓、心臟瓣膜手術、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腦損傷、嚴重帕金森病、嚴重Ⅲ度燒傷、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語言能力喪失、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主動脈手術等25種。
2.不可預見的事故、災難包括:重大安全事故、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
提取額度:繳存人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實付部分。
提取時間:繳存人可在突發事件發生后3年內申請提取一次,逾期不予受理。首次提取后,繳存人或其家庭成員仍需長期治療的,該段時間產生的治療費用個人承擔部分,可在上次提取時間的次年當月申請提取,差額不累計提取。
(七)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
提取資格:繳存人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以申請提取。
提取額度:繳存人提取金額不超過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提取時間:繳存人取得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格后,即可申請首次提取。非首次提取時間需與上次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提取時間間隔滿12個月(最近一次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提取時間的次年當月即可認為至間隔滿12個月)。
(八)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提取
提取資格:繳存人出資為其在本市城鎮區域的居住小區(二〇〇〇年底前建成竣工,含單棟住宅樓)內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繳存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繳存人及其配偶提取總額不超過該戶實際支付因加裝電梯所分攤的費用。
提取時間:繳存人及其配偶可在電梯加裝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年內申請提取1次,逾期不予受理。
(九)銷戶提取
1.可申請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形
(1)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繳存人賬戶封存滿6個月后可申請銷戶提取;
(2)出境定居的;
(3)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繳存余額的。
2.職工在職期間用人單位未為其繳納住房公積金,職工在職或離職后該用人單位方為其開戶補繳住房公積金的,該職工不得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或自愿繳存人停繳封存為由,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但可申請其他提取或轉移業務。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1.本指南所稱的“不動產登記證”是指:房產證或房地產(房屋)所有權證書或不動產權證書。
2.本指南所稱的“房屋買受人”、“所有權人”、“產權比例”以該房屋不動產登記證列明的房屋所有權人為準。
3.配偶不在清遠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其申請購房提取時需提供配偶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證明,無法出具的,則不予受理其提取申請。
4.本指南所涉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含繳存職工及自愿繳存人)及其配偶、房屋買受人及其配偶、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系已辦理完畢住房公積金的登記及繳存手續的繳存人。
5.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繳存人,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前,其住房公積金只能優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6.繳存人申請提取時未能提供婚姻狀況證明的,需填寫婚姻狀況承諾書。
7.公積金管理機構對繳存人房屋權屬提出異議時,繳存人不能提供該房屋房地產(房屋)所有權(或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地產權屬登記部門出具的權屬證明,證明其擁有該房屋所有權的,則該繳存人不能為該房屋提取住房公積金。
8.繳存人申請購房提取后婚姻狀況發生變化,需變更房屋共同提取人的,應及時向公積金中心提供相關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若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或變更(以判決書或新核發的不動產權證書為準)的,失去該房屋所有權人資格的繳存人,不再具有該房屋住房公積金提取資格。因繳存人未及時申請變更提取人,而造成違背其意愿的提取發生的,相關責任由繳存人本人承擔。
9.繳存人在非本人及配偶的繳存地或戶籍地購房的,不得申請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10.同一套住房在12個月內交易兩次或兩次以上的,該套房屋不得用于申請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三、住房公積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于工資總額屬性,屬于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