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首套房貸款額度提至最高90萬元每戶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昨天下發通知,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放寬,連續繳存6個月的,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的職工,首套房貸款額度由現行的最高80萬元每戶提高到90萬元每戶。新政策從本月25日起正式實行。
為支持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消費,進一步減輕繳存職工購房經濟壓力,改善居住條件,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我市就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作出調整。
從滿足公積金貸款資格看,職工按規定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原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本市連續繳存不滿6個月并已轉移到我市繳存的,繳存時間可以合并計算。
公積金貸款,首套房如何認定?此次調整,專門就這個問題作了明確。通知指出,繳存職工家庭無房,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住房貸款(含公積金貸款和商業銀行貸款),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這一調整,使其與現行的商業銀行首套房認定已經接軌。
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套數按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登記查詢證明和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報告進行認定。
在提高首套房貸款限額方面,通知指出,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的職工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其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可由現行80萬元/戶提高到90萬元/戶。
高校畢業生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按最新優惠政策執行。即其住房公積金的連續繳存時間只需3個月;其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貸款額度上可上浮20%;購買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從現行30%調整為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