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新政熱點解讀
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印發的《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其中包括了許多惠民的政策,大家一起來關注一下吧。
關注點1:公積金異地互認、轉移
原政策:職工只能在就業地貸款買房(部分城市公積金貸款可用于周邊城市買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并推進異地貸款業務。即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就可以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關注點2:公積金貸款條件
原政策:職工必須在就業地連續足額繳存一年(含)以上的公積金,才能具有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資格。
新政策: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意味著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條件門檻降低,讓更多人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來買房。
關注點3: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
原政策:蘇州市公積金貸款購買首房的額度最高為50萬;二套房最高為50萬。
新政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于85%的設區城市,可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目前蘇州市仍未確定是否調整貸款額度,還需探索研究。
關注點4:取消多項公積金貸款業務費用
原政策:公積金貸款相關收費主要集中在評估費和擔保服務費。據了解,這些中間費用一般占公積金貸款總額的3‰至4‰,最高可達8‰。
新政策:申請公積金貸款過程中的多項收費項目被直接取消。也就是說以后申請公積金貸款過程中無須再支出辦理貸款保險、公證、評估等多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