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出臺住房公積金新政 二手房貸款額度提至30萬
市民今后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等業務時,將享受到更多的優惠和便利。從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11月1日起,未婚子女買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職工連續繳存半年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至30萬等多項住房公積金惠民新政開始實施,煙臺數萬職工將從中受益。
>>>擴大提取范圍 貸款發放即可申請
為讓更多職工享受到住房公積金的優惠政策,煙臺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放寬提取條件。一是將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購房人和提取人范圍,由原規定的職工本人及配偶,調整為職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二是在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中,取消首次提取在正常還貸12月后辦理的限制,調整為首次提取在貸款發放后即可辦理。以上兩項新舉措的推出,每年可使25900名職工從中受益。
目前,煙臺確定了符合13類情況的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具體來說包括: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租住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無房戶租賃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離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戶籍遷出本市或非本市戶籍,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離開本市的;異地求學的;失業2年以上的。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簡化辦事流程 取消多項證明材料
此次調整,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以方便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流程簡化共三項:一是對在本市購買商品房的繳存職工,由原規定在取得全款購房發票后辦理提取,調整為可以在取得全款《煙臺市房地產企業預收款收據》后辦理。二是對購買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取消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材料;三是對全部還清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取消提供銀行出具的還款結清證明和最后一次還款金額對賬單這兩種材料。
>>>放寬貸款條件 連續繳存半年即可申請
住建部等三部門日前下發《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文件后,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積極研究貫徹落實措施,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征求到的群眾意見建議,響應市民百姓的訴求,推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購房的新舉措。
一是將借款申請人繳存條件由原規定的連續繳交住房公積金滿1年、累計間斷不超過3個月,調整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之月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二是對曾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煙臺和前繳存地累計繳交中斷未超過3個月的,繳存時間可合并計算;三是對擁有煙臺市戶籍但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煙臺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可向煙臺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調整額度和期限 二手房貸款最高30萬
為進一步滿足剛性購房群體資金需求,對貸款政策也進行了相應調整。
貸款額度的計算標準有了新調整,包括對個人還貸能力系數和家庭收入的認定標準進行了調整,此項舉措可使戶均貸款額度提高2萬余元,年增加貸款額3.3億元。同時,調整了二手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二手房公積金貸款執行與新建商品房貸款相同的標準,即最高貸款額度和期限提高到30萬、30年,而以前分別為20萬、20年,此舉將有效緩解剛性購房群體購買二手房的資金壓力,每年能為購買二手房職工增加貸款融資1.1億元。
煙臺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
住建部等三部門日前下發《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文件后,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響應市民訴求,推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購房的新舉措。
根據以前的政策,必須連續繳存公積金12個月以上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讓不少新就業職工無法正常使用公積金貸款,如果繳存時間減半,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門檻將大大降低,更多新職工能享受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優惠政策。
據了解,新政將借款申請人繳存條件由原規定的連續繳交住房公積金滿1年、累計間斷不超過3個月,調整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之月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另外,對曾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和前繳存地累計繳交中斷未超過3個月的,繳存時間可合并計算。
新政規定,對擁有煙臺市戶籍但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可向我市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溫馨提示:沒有方正有合同也能提公積金 提取時間為發票載明一年內
公積金提取資料包括,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全額銷售不動產發票;沒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全額銷售不動產發票;在本市購房的,可提供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登記備案回執(或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全款《煙臺市房地產企業預收款收據》辦理。
需要提醒的是,提取時間為房證、全額發票或《煙臺市房地產企業預收款收據》載明日期1年之內。
13類情況的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目前,煙臺確定了符合13類情況的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具體來說包括: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住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
4、無房戶租賃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5、離休、退休的;
6、出境定居的;
7、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10、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1、戶籍遷出本市或非本市戶籍,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離開本市的;
12、異地求學的;
13、失業2年以上的。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