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間
1、提取時限
(1)租房類提取時限
a、在本市無自有住房租房居住,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兩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于12個月。
b、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業管理費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兩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于12個月
(2)購房類提取時限
在取得有效憑證和證明材料三年內,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存儲余額,提取總額度不得超過購買自有住房的實際支出,且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3) 其他類提取時限
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時限:
1、對符合提取條件的公積金中心當即審批
2、對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資料需要調查核實的,公積金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住房公積金委托還貸業務提取時限:
委托公積金中心每年按簽署協議的約定,以自動轉賬方式將提取金額直接劃入提取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繳存銀行其它儲蓄賬戶(一年一次)
住房公積金還貸提取時限:
在按貸款合同的約定每還本付息滿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兩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于12個月。
2、公積金提取到賬時間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轉入公積金卡上的,管理中心當日通知徽商銀行轉賬;轉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濟南公積金管理中心通知繳存銀行轉賬。正常情況下,3-5個工作日可以轉到單位結算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