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根據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測算,貴陽市確定2015–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
據了解,根據《貴陽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制度》(筑公積金管委字[2006]2號)文件精神,以及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二屆七次全體會議決議,貴陽市—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標準如下:
一、根據貴陽市統計局公布的度我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測算,確定本市—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及個人應繳合計)上限標準最高不得超過4066元。
二、根據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度、該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測算,確定本市—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及個人應繳合計)下限標準不得低于126元。
請各繳存單位按此通知做好2015—2015繳存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