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成都公積金中心獲悉,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和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相關會議精神,我市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以下簡稱“繳存基數”)調整標準已經確定:繳存下限分區域提高至1070元和1200元,繳存上限調整到15751元。即日起,單位可根據職工上一年的平均收入為職工調整繳存基數。
繳存基數上限上調1107元 6月30日前完成調整
據了解,職工每月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額是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計算得來的,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成都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住房公積金繳存嚴格執行‘限高保低’的原則,單位必須按照職工上一年的實際收入情況為職工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據了解,繳存基數是根據我市國有企業在崗職工平均月收入和其平均增長率來測算確定,我市職工的收入水平逐年提高,繳存基數和繳存額也應相應上調。
今年,我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15751元,在去年的基礎上增加了1107元,上調幅度達7.5%。下限按照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其中,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繳存基數不得低于1070元;我市其他區(市)縣繳存基數不得低于1200元。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參照以上標準執行。
“各單位要及時對職工的繳存基數進行調整,原則上應在今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年度結息日前完成基數調整工作,維護好職工的合法權益。”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資金保持高效運轉 去年63萬戶家庭受益
“近年來,我們通過不斷調整政策、創新服務手段,使住房公積金有了更加廣泛的用途,越來越多的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改善了居住條件。”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去年,我市共有63萬戶職工家庭使用了住房公積金。其中,59.5萬戶職工提取100.1億元,確保了“應提盡提”;4.38萬戶家庭辦理了公積金貸款,貸款發放額達133億元,這其中購買首套房的“剛需”家庭占90%,購買中小戶型的家庭超過50%。“我市住房公積金一直保持著高效運轉,去年的資金使用率達到了93.91%。今年,成都公積金中心將繼續發揮好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更好的服務職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公積金查詢知識小貼士:
A、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個人、單位繳存比例原則上應一致)
B、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為職工本人全年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除以12。
C、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根據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二屆二次、二屆六次會議精神,我市財政撥款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繳存比例上限為12%,其他單位繳存比例超過12%的部分,應按國家稅收政策規定納稅;繳存比例下限不低于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