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日前印發并征求意見。該意見提出,廣東將研究擴大公積金繳存覆蓋面的措施,推進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調整,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和房租。
住房公積金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此前即有意見認為住房公積金制度造成不公,具體體現在:其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沒有強制性,相當一部分非公有制企業中沒有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二,住房公積金制度擴大著身份上的不公,有人繳存額度較高,可以避稅,有人則繳存額度偏低,聊勝于無。其三,一些不具備買房財力的低收入人士即使單位給自己繳存了公積金,因為付不起首付,無力還貸,還是買不起房。但是由于公積金無法取出,只能任由其沉淀在賬戶中,只能得到很低的利息,實際上是補貼了可以買房的相對富裕的人士。
正因為這樣,一直以來,呼吁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聲音都沒有停止,但是住房公積金修法已經連續兩年推遲。有相關人士甚至提出,廢除住房公積金制度,以圖“畢其功于一役”。
從現實情況來看,住房公積金制度完全廢除不太可能,這牽扯到銀行、房地產以及普通購房者利益等諸多敏感之處。那么,它的改進空間和方向何在?應該說,前述意見的大方向是正確的,雖然它也可能會帶來一些負面效應:比如可能會變相推高房價,而且會進一步拉大有無公積金人士之間的財富差距。不過,它追求擴大繳存覆蓋面,那么說明決策者已經意識到癥結所在,希望在絕對數量上去彌補短板。至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和房租,一方面可能放大市場的投資需求,另外一方面也的確有利于剛需解決首付問題。
不過,住房公積金的制度推進如果僅僅止步于此,恐怕還是遠遠不夠的,繳存人的權益應該得到更多更大乃至全方位的關照。比如廣州市此前曾提出“看大病可提取公積金”,后因故擱淺,但實際上這對于低收入家庭是個很有意義的選項。建議有關部門盡快重啟類似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考慮到繳存者的個人、家庭需求差異性很大,可優先對一些需求開辟“綠色提取通道”:比如本人或家人患有重病,比如孩子讀大學存在繳費困難……多一些著眼民生的選項,則可以縮小一些由于住房公積金制度給不同群體的福利差距,緩解社會情緒。
至于一些已經失去購房資格的多套住房的繳存者,他們的利益該如何得到保障呢?新加坡是一個可以效仿的對象,其中央公積金中的普通賬戶非常市場化,不僅資金回報是市場化的利率,而且還可以用于購買股票及其它金融產品。因此,建議只要繳存者自愿,相關部門在制訂好“游戲規則”的情況下,應該允許這部分公積金自由出入合法的投資領域。
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改革,核心要義就是真正還錢、還權于民,部門利益以及不正當、不合理的規則設計本該被徹底舍棄,這一主要方向不偏離,改革才有可能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