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依各城市的實際情況也許會有所不同,但是按照國家有關政策來看,仍然在許多共同之處,只要我們把握好了政策方向,就可以有的矢放,采取正確的途徑提取公積金。下面就來一起看一下公積金的具體提取流程。
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條件
通常職工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的;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其它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積金提取流程
單位職工可向其所在單位申請提取公積金事宜,由單位出面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職工符合提取公積金條件的,可向單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簿以及其它相關證件),由單位給予核實并出具提取公積金證明。
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于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做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5.對于準予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在3日內將公積金存入職工個人銀行賬戶中。
6.對于單位不按照職工申請辦理提取公積金的,職工個人可攜帶身份證件等有效證件前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督促單位辦理,在經管理中心督促后仍無回應時,管理中心可依個人申請辦理公積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