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各委辦局(集團公司)、人民團體、大專院校人力資源(職稱)部門:
現將《天津市中小學教師職稱水平評價標準》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該《標準》自4月1日起實施,2021年3月31廢止。原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天津市中小學教師高、中級職務評審條件》(津人專〔2000〕42號)自該《標準》實施之日起廢止。2015年度天津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補評工作按照該《標準》執行。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
2016年3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天津市中小學教師職稱水平評價標準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天津市普通中小學校、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及教研室、教師進修學校、校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
第二條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于人民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及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
(三)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
(四)參加年度或學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或稱職)以上等級。
(五)完成繼續教育培訓任務且成績合格。
(六)具備計算機應用能力,并取得相應級別的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
第三條正高級教師
(一)專任教師
1.學歷和資歷條件
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擔任高級教師五年以上。
2.政治思想和師德條件
(1)具有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師德高尚,在社會上有較高的影響。
(2)任教以來曾獲得市級以上政府機關、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獎勵或榮譽稱號。
(3)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獲得“優秀”等級兩次以上。
3.教育業績條件
(1)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一線,為促進學生(幼兒)健康成長發揮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2)專任教師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工作兩年以上,且任教以來累計擔任班主任工作十年以上,指導的學生獲市級以上獎勵或榮譽稱號;因學科特點未安排班主任工作的,須擔任本學科的活動團隊指導員或教練員十年以上,所領導的團隊獲得市級以上獎勵;行政兼課人員任行政職務五年以上者,任教以來須擔任班主任工作兩年及以上;任行政職務不足五年者,任教以來須擔任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
4.教學業績條件
(1)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教學業績卓著,教學藝術精湛,教學效果顯著,形成獨特的教學風格。
(2)發揮學科引領作用,在市或區縣范圍內學科發展中起到示范輻射作用。
(3)任現職以來,做市級公開課或示范課兩次以上。
(4)任現職以來,做市級以上教育教學講座三次以上。
(5)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在教學團隊的成長和發展中發揮關鍵性作用,在指導培養中青年骨干教師方面做出突出貢獻。任現職以來,所培養的青年教師(須有師徒合同)取得市級以上優秀成績。
(6)在本專業學科教學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是本學科的教學專家,為基礎教育發展發揮突出作用。
(7)專任教師須完成規定的教學任務;校領導兼課近五年以來不少于六個學期,周課時不得少于2課時;其他行政人員近五年以來須連續兼課,周課時不得少于4課時;行政兼課人員(幼兒園園長同)須積極組織或參與聽課、評課及學科教研活動等,每學期不少于10課時,起專業引領作用。
5.教育教學研究條件
(1)任現職以來,在省部級以上刊物上發表教育教學論文(獨撰或第一作者)三篇(農村教師兩篇)以上;或公開出版不少于10萬字以上的專業學術著作一部(獨撰或第一作者)。
(2)任現職以來須主持并完成省部級以上課題一項(農村教師區級以上課題一項)以上,并具有實踐指導意義和推廣應用價值。
(二)教研員和電教人員
1.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擔任高級教師五年以上。
2.具有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師德高尚,在社會上有較高的影響;任教以來曾獲得市級以上政府機關、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獎勵或榮譽稱號;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獲得“優秀”等級兩次以上。
3.正確理解和把握黨的教育方針政策,關注專業領域學術發展動向,承擔并完成市級以上通用教材編寫、承擔教學指導、教學診斷、教師培訓、考試評價等工作。
4.主持或參與教育教學綜合研究、區域教育政策的研制等;指導學校或學科組開展專題研究,發展教育教學特色。
5.任現職以來,每學年深入學校調研、參加校本教研活動不少于十次。
6.任現職以來,在市區(縣)教研活動、各層級教師培訓中,年均執教示范課、觀摩課、研究課或專題講座主講不少于五次,其中,市級活動主講或作課不少于一次。
7.任現職以來,指導青年教師在市級及以上教學比賽中獲得一等獎的優異成績。培養三名以上的青年教師(須有師徒合同)在培養期間取得市級以上優秀成績。
8.本人及學科團隊在本市或全國范圍的教育教學領域,具有廣泛的學術影響力。在本市或全國相關學術組織擔任理事(或以上)等職務。
9.任現職以來,在省部及以上刊物發表教育教學論文四篇以上,其中國家級核心期刊不少于一篇;或本人獨立完成并公開出版不少于15萬字的教育教學論著一部。
10.任現職以來主持并完成省部級及以上教育教學研究課題二項以上。
(三)德育教師
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任高級教師五年以上,從事專職德育工作十五年以上。
2.具有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師德高尚,在社會上有較高的影響;任教以來曾獲得市級以上政府機關、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獎勵或榮譽稱號;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獲得“優秀”等級兩次以上。
3.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德育為先、立德樹人,具有高尚的師德和深厚的德育學科知識和教育理論。
4.堅持正確運用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立場和方法,科學有效的處理學生德育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對學生進行的教育,注重培養學生的良好道德和品質。在建設和諧校園,維護學校安全和建立各項規章制度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和風格,成績顯著。任現職以來,做過兩次以上市級的現場交流和展示活動。在指導學生成長方面獲得市級以上榮譽或獎勵,在德育專業教育領域有較高的知名度。
5.任現職以來,學校德育工作獲得市級獎勵一次以上;本人獲得市級獎勵兩次以上;年度考核獲得“優秀”等級兩次以上。
6.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任現職以來,承擔培養中青年德育教師工作,所培養的德育教師(須簽訂師徒合同)取得市級以上優秀成績。
7.任現職以來,在省部級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較高水平教育(德育)論文三篇以上,其中一篇須發表在國家級核心期刊上;或本人出版不少于10萬字的教育(德育)理論專著。
8.任現職以來,主持并完成省部級以上德育科研課題一項,并具有一定的實踐指導作用和廣泛應用價值。
(四)正高級教師破格申報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任高級教師滿三年以上;具有大學專科學歷,任高級教師七年以上。
2.擔任班主任工作,所帶班級獲得市級以上榮譽。
3.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獲得一項以上國家級綜合性獎勵。(如全國勞動模范、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全國優秀班主任等榮譽稱號)。
4.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獲得“優秀”等級三次以上。
5.任現職以來,在教學中不斷改革創新,教學效果特別顯著,在教育部以及全國一級學會組織的公開課、展示課等競賽活動中獲得一等獎;或所培養的學生獲得國家級學科競賽、專業技能比賽、科技競賽等活動的一等獎,且本人獲國家級指導教師獎。
6.任現職以來,本人在學科教學方面有較為突出的社會影響,有較高的社會聲望,在市級以上教學講座或教學輔導活動擔任主講每年不少于一次。
7.被區級或市級政府部門或教育行政單位評為區級以上學科帶頭人或相應的培養人等。
8.任現職以來,在省部級及以上刊物發表教育教學學術論文五篇(獨立撰寫或第一作者)以上,其中在國家級核心刊物發表教育教學學術論文二篇(獨立撰寫或第一作者),或獨立出版15萬字以上的教育教學學術專著一部。
9.任教以來,主持并完成市級以上課題兩項,其中一項須為國家級課題或榮獲市級“基礎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
第四條高級教師
(一)專任教師
1.學歷和資歷條件
高中教師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須具有專科以上學歷;擔任一級教師五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擔任一級教師兩年以上。
城鎮教師須有在農村校或薄弱校工作一年的經歷。
2.政治思想和師德條件
具有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師德高尚,在社會上有一定的影響。
3.教育業績條件
(1)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一線,為促進學生(幼兒)健康成長發揮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2)專任教師任教以來累計擔任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并出色完成任務,教書育人成績突出。因學科特點未安排班主任工作的,須擔任本學科的活動團隊指導員或教練員五年以上;行政兼課人員任教以來須擔任班主任工作兩年以上。
4.教學業績條件
(1)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教學業績突出,教學豐富靈活,教學效果好。
(2)任現職以來,做校級公開課或示范課兩次以上。
(3)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在教學團隊的成長和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在指導培養中青年骨干教師方面做出較大貢獻。任現職以來,所培養的青年教師(須有師徒合同)取得區級以上優秀成績。
(4)專任教師須完成規定的教學任務;校領導須現崗兼任學科教學課程,近五年以來,兼課不少于五個學期,周課時不得少于2課時;或者承擔并完成兩項市級教育教學研究課題;幼兒園園長每學期須參加聽課、評課、教研活動等不少于五次;其他行政人員必須現崗兼任學科教學課程,近五年以來必須連續兼課,周課時不得少于4課時。
5.教育教學研究條件
任現職以來,在區縣級以上刊物上發表或交流會議上交流教育教學論文(獨撰或第一作者)兩篇(農村教師一篇)以上;或參與編寫出版專著一部。
(二)教研員和電教人員
1.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擔任一級教師五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擔任一級教師兩年以上。
2.具有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師德高尚,在社會上有一定的影響。
3.正確理解和把握黨的教育方針政策,關注專業領域學術發展動向,承擔并完成區級以上通用教材編寫、承擔教學指導、教學診斷、教師培訓、考試評價等具體工作。
4.主持或參與教育綜合研究、區域教育政策的研制等;協助學校或學科組開展專題研究,發展教育教學特色。
5.任現職以來,每學年深入學校調研、參加校本教研活動不少于五次。
6.任現職以來,在市區(縣)教研活動、各層級教師培訓中,年均執教示范課、觀摩課、研究課或專題講座不少于三次。
7.任現職以來,指導學科教師在區級及以上教學比賽中獲得一等獎的優異成績。
8.任現職以來,指導的青年教師(須有師徒合同)在培養期間取得區級以上優秀成績。
9.任現職以來,在市級及以上刊物發表教育教學論文兩篇以上。
10.任現職以來主持并完成區級及以上教育教學研究課題一項以上。
(三)德育教師
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任專職德育工作十年以上,任一級教師五年以上。
2.具有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師德高尚,在社會上有一定的影響。
3.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德育為先、立德樹人,具有高尚的師德和深厚的德育學科知識和教育理論。
4.對學生進行的教育,注重培養學生的良好道德和品質。在建設和諧校園,維護學校安全和建立各項規章制度等方面形成特色。任現職以來,做過兩次以上區縣級的現場交流和展示活動。
5.任現職以來,學校德育工作獲得區縣級獎勵一次以上;本人獲得德育工作區縣級獎勵一次以上。
6.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任現職以來,承擔培養青年德育教師工作,所培養的德育教師(須簽訂師徒合同)取得區縣級以上優秀成績。
7.任現職以來,在區縣級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較高水平教育(德育)論文兩篇以上,或參與編寫出版教育(德育)專著一部。
(四)高級教師破格申報條件
破格申報高級教師人員,除須具備正常申報條件外,同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任一級教師滿三年以上。具有專科學歷,任一級教師五年以上。
2.教育教學工作成績突出,獲得市級綜合性獎勵。(如天津市勞動模范、天津市模范教師、天津市優秀教師、天津市優秀教育工作者、天津市優秀班主任等榮譽稱號)。
3.任現職以來,年終考核獲得“優秀”等級兩次以上。
4.任現職以來,在教學中不斷創新、改革,教學效果突出,在全國一級學會或天津市教育教學領導機構組織的公開課、展示課等競賽活動中獲得一等獎。或所培養的學生獲得市級學科競賽、專業技能比賽、科技競賽等活動的一等獎,且本人獲市級指導教師獎。
5.任現職以來,本人在學科教學方面在本市有較為突出的社會影響,有較高的社會聲望,承擔市級以上教學講座或教學輔導活動。
6.被區政府部門或教育行政單位評為“區級學科帶頭人”或相應的培養人。
7.任現職以來,在省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教育教學學術論文兩篇(獨立撰寫或第一作者)。或者獨立完成教育教學學術專著一部。
8.任現職以來,參與并完成市級課題一項以上,或榮獲市級“基礎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
第五條一級教師
(一)專任教師
1.學歷和資歷條件
高中教師須具備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初中教師須具有專科以上學歷,擔任二級教師四年以上。小學、幼兒園教師具備中等師范以上學歷,擔任二級教師五年以上。
2.政治思想和師德條件
具有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師德高尚。
3.教育業績條件
(1)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有比較豐富的經驗。
(2)專任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并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因學科特點未安排班主任工作的,須擔任本學科的活動團隊指導員或教練員工作兩年以上。行政兼課人員不做班主任要求。
4.教學業績條件
(1)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準、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教學方法豐富靈活,教學效果較好。
(2)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尊重導師,虛心求教,在教學團隊中發揮承上啟下的關鍵作用。
(3)行政人員必須現崗兼任學科教學課程。周課時不能少于4課時。
5.教育教學研究條件
具有進行教育教學研究的積極態度,不斷提高教育教學研究能力。改進和創新教學方法,在實踐中不斷積累經驗,有校級交流的論文或教學總結一篇及以上。
(二)教研員和電教人員
1.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擔任二級教師四年以上。
2.具有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師德高尚。
3.正確理解和把握黨的教育方針政策,關注專業領域學術發展動向,參與區級以上通用教材編寫、承擔教學指導、教學診斷、教師培訓、考試評價等具體工作。
4.協助學校或學科組開展專題研究,發展教育教學特色。
5.任現職以來,每學年深入學校調研、參加校本教研活動不少于五次。
6.任現職以來,在區(縣)教研活動、各層級教師培訓中,年均執教示范課、觀摩課、研究課或專題講座不少于一次。
7.任現職以來,指導青年教師在區級及以上教學比賽中獲得優秀成績。
8.任現職以來,在區級及以上刊物或交流會議上發表教育教學論文一篇以上。
(三)德育教師
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任二級教師四年以上。任現職以來,從事專職德育工作滿一年,且任教以來累積從事專職德育工作三年以上。
2.具有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師德高尚。
3.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具有高尚的師德和較豐富的從事學生德育工作經驗,掌握一定的現代教育理論以及適應學生德育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
4.任現職以來,個人獲得過校級以上的德育專項獎勵。
5.能夠遵循德育規律組織指導學生德育工作,做出一定成績。
6.具有一定的德育科研能力,能夠承擔德育科研任務,有校級交流的德育論文或經驗介紹一篇及以上。
第六條二級教師
(一)學歷和資歷
高中教師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見習一年期滿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并考核合格。初中教師須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擔任三級教師兩年以上。小學、幼兒園教師具備中等師范以上學歷,擔任三級教師三年以上。
(二)教育教學業績
1.比較熟練地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勝任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教育效果較好;
2.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理論知識,具有所教學科必備的專業知識,能夠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教學大綱、教材、正確傳授知識和技能,教學效果較好;
3.掌握教育教學研究方法,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創新實踐。
第七條三級教師
(一)學歷和資歷
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并在小學、初中教育教學崗位見習一年期滿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并在小學教育教學崗位見習一年期滿并考核合格。
(二)教育教學業績
1.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
2.具有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知識,基本掌握所教學科的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能夠完成所教學科的教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