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啟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河北近日出臺《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統籌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逐步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
《意見》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因此,“機關事業人”退休后到手的養老金應該由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兩部分組成。
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還可領取過渡性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