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并軌的相關動態
一個人人矚目的養老金并軌方案已完成或年內出臺,這關系著無論是群眾,或者是機關事業單位從業人員,還是企業職工,他們都是養老金并軌方案改革的主體,涉及到各自切身的利益,如果“養老金并軌”已成定論,資金來源該如何解決?
“養老金并軌方案已完成,包括前期各大部委如財政部、發改委等亦達成共識;也許還會進一步修改、論證,屆時再上報國務院。如無意外,并軌方案年內可以出臺。”4月10日,一位接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高層人士說。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并將其列入重點工作中。其實,養老保險“并軌”是個老話題了,早在2008年中國就推行過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試點改革,但囿于各種原因,改革一拖再拖。
如果真如媒體報道養老金并軌最新消息所說的養老金并軌方案已完成或年內出臺。那么,此次改革真的能沖破利益藩籬,由“雙軌”變成“一軌”,實現“一個鍋”吃飯嗎?
養老金并軌方案“玄機”
“雙軌制并軌后,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是一致的,主要差距體現在補充養老保險方面。”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說。機關事業單位的補充養老保險即為職業年金。
而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曾表示,從五個方面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雙軌制”改革,一是統賬結合,二是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三是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四是改革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辦法,五是建立職業年金。
實際上,現階段不難看出,并軌改革的“玄機”在于職業年金。上述接近人社部高層人士說,并軌改革后,在制度上,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基本養老金是一樣的。如此,機關事業單位較改革之前的退休待遇有很大差距,意味著改革導致機關事業單位的待遇顯著下降,這顯然不可行。
于是,國家會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群有一個過渡性政策安排——如建立職業年金作為補充養老保險。公務員、全額事業單位人員的職業年金資金來源由財政保障;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解決方案或是“財政支出+單位自籌”。
“對于財政落后地區,中央可進行轉移支付,屆時的情況是全國統一實施養老金并軌改革,不再搞試點。”上述人士說。
專家:養老金并軌方案仍處保密階段 談結果尚早
其實養老方面除了“養老院”,老人們很大程度上得依靠“養老金”。對于絕大多數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來說,養老金從來沒有在工資條上出現過。而對于企業工作人員,為了這筆養老金,每個月都不得不拿出幾百塊錢為未來儲蓄。所謂的“養老金并軌”,就是要把這兩類人,一類是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另一類是企業人員,把這兩類人群一視同仁。
雖然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改革最終的方案還沒有出爐,但是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需要像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保險這樣一個原則已經確定了。
這個消息能否得到確認?如果“養老金并軌”已成定論,資金來源又將如何解決?
“公務員交養老保險”在大多數地方還是個匪夷所思的事兒,但在深圳,從就已經啟動。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管理處副處長劉靜姝用一句話概括深圳模式:不按最后一個月工資,按照繳費年限發養老金。
劉靜姝:我們現在在事業單位新人這一塊,已經實施了新的養老保障制度,就是社會養老保險加職業年金的一個新型養老保障制度,事業單位新人在基本養老保險和地方補充養老保險這一塊,跟企業員工是完全并軌,實行了統一制度。
對于媒體報道,參與人社部養老保險制度頂層設計的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教授鄭功成,明確向編者表示,養老金并軌方案目前仍然處在保密階段,談論其結果為時過早。
盡管如此,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透露,下一步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進行改革將是大概率事件。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也多次在公開場合表示,將按照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改革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破除養老保險“雙軌制”。
對于機關事業的“新人”,關于“養老金”那些事兒,從職業年金的管理到保值增值等都沒有先例。對于全國5000萬在職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老人”,他們從未交過任何養老保險,未來又該如何繳費?
安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蔣高:我在事業單位工作近20年,以前我的收入結構,從來沒有養老金支出這個部分,現在如果讓我個人去承擔這筆支出的話,我擔心我的總收入會下降。另外,叫我交的話這個標準是多少,要不要之前補交,還是說按照職稱、行政級別來交,這樣的東西我們現在比較擔憂。
“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鼓勵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和商業保險。”這樣的表述被明確地列入我國政府工作報告。對此,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在接受編者專訪時表示,機關事業單位應該實行與企業目前實行大體一致的模式,也就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模式。
胡曉義:實行單位和個人雙方繳費,建立起社會統籌的基金和個人賬戶的基金,就是通過大數法則來均衡企業之間退休養老的負擔。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鄭秉文的建議是,直接啟動改革,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來過渡。
鄭秉文: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的職業年金的制度設計,要一起宣布,讓這些人感覺到他的待遇水平沒有下降;第二個聯動是事業單位不要分出三六九等了,一起參加改革。第三個聯動,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一起聯動參加改革。